比起简临,公孙和明显更喜欢胡蝶。
没说两句,公孙和就觉得简临像个庄子一样杵在旁边,特别碍眼,张口就赶人:“我跟臭丫头叙叙旧,你还在这里干什么?滚滚滚,看你就烦。”
胡蝶瞪他:“死老头,怎么说话呢?”
简临瞥公孙和一眼,完全将他说的话当空气,根本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可下一刻,胡蝶却转头看向简临,软软的撒娇:“哥哥,要不你先出去玩玩儿?我跟老头儿叙叙旧!”
简临眨了眨眼,然后嗯了一声,说:“我就在外面,有事叫我。”
说罢,乖乖的起身往外走。
公孙和看的目瞪口呆,气的拿起桌上的奏疏砸在简临的背上,怒吼:“逆徒!为师说话你当放屁,臭丫头随便说一句你就奉为圣旨,你眼里可还有我这个师傅?混账东西!”
简临弯腰捡起奏疏,顺手扔在旁边的桌子上,头都没回的出门了。
和公孙和说的一样,全当他说的话是在放屁。
公孙和:“……”
公孙和扭头看胡蝶,咬牙切齿的道:“你都看见了吧?这五年,他对我就是这么个态度。”
胡蝶:“……你消消气。”
她伸手将自己买的好酒给公孙和倒上,嘀咕道:“你也不是不知道,他就是这么个脾气。实际上,他心里对你很是敬重的。”
公孙和冷笑一声:“他会敬重我?”
“当然,”胡蝶认真的道:“他只是不善于表达而已。这么多年,你应该能感觉到,他对你和对别人的态度,是完全不一样的是不是?”
公孙和:“……是比对别人客气点。”
“这就对了,”胡蝶笑着说:“他小的时候吃了很多苦,到我家的时候……总之,他心中可能对人没有基本的信任,也不愿意跟人打交道。但是,他对你是真的很敬重的。”
胡蝶端起酒杯,笑着说:“敬你一杯,你就大人不记小人过,不要跟他计较,如何?”
公孙和瞥她一眼,哼哼了两声,最后还是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喝完酒,公孙和沉默片刻,然后掏心窝子的说了一句:“当年你若不来求我,我不想带他走。”
胡蝶一愣:“为什么?你不是也很欣赏他的才华吗?”
公孙和沉默着,没吭声。
为什么?
自然是因为他看出简临这个人骨子里的狠。
将简临那皮相剖开,恐怕他的骨头都在冒煞气,连灵魂都是黑的。
他虽然欣赏简临的才智,但是却并不想将这样一个危险的人放在身边,更不会去用心栽培。
像简临这样的人,就应该将他踩在泥里让他永不翻身。否则一旦让他起了势,那凭着他的才智配合着他的毒辣,那很有可能成为一个谁也奈何不了魔头。
可是这五年的相处,他到底是没忍住对简临多有栽培。
他是先生,对有天赋的学生天生偏爱。
公孙和看着胡蝶一脸求知的表情,笑了一下,说了一句:“当然是因为他是个逆徒!看看别人的徒儿,哪个对师傅不是毕恭毕敬的?唯有他,成天想着欺师灭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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