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瑁就远远的站着,竟是不敢过去。
刚刚的心理建设白做了。
反倒是李嗣庄看见了他,连忙就拉着李白到了他身前:“十八郎,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那位李白兄弟!”
三十多的人了,你丫叫人家一声叔,属实不亏!
李瑁白了他一眼,连忙朝着李白抱拳行礼:“在下李瑁,见过诗仙!”
话一出口,嘴角便是一抽。
李白便是一愣,随即笑道:“殿下斗酒诗百篇,在下自认略有不如,所以这诗仙二字,还是算了吧!”
略有不如!
果然够狂,但人家是真有狂的资本啊!
下一刻,就听李白念道:“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扶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好诗啊,好诗,殿下高才,在下佩服!”
李瑁嘴角就抽的更厉害了,这是你自己写的,能不好么?
不过到了这会儿,他也不怕了,看样子,李白不是来兴师问罪的,自己之前偷的那些诗,他这会儿应该还没写出来。
心头大石终于落地,李瑁便也放松了下来:“太白兄谬赞,实不敢当,听延敬说,太白兄不但诗做得好,剑术更是超群,乃是一等一的厉害剑客,为何不见太白兄带剑?”
这可是件很重要的事儿。
要是李白已经练到了手中无剑,心中有剑,又或摘叶飞花皆可为剑的地步,那自己可就捡到宝了。
李白听他发问,便粲然一笑,衣袖一挥:“昨日酒瘾发作,身上无钱,就把剑当给店家了!”
“………”
洒脱!
这是真洒脱!
李瑁忍不住就对他伸出了大拇指。
随后心头泛起一阵惭愧,人家都混成这样儿了,你还偷人家的诗,你还是人么?
李白又是一阵大笑:“延敬早先已与我说了,殿下这里缺个看门护院的,殿下放心,有剑无剑,于我区别不大,有酒就行!”
李瑁心头便是一喜,连忙又伸出了另一只大拇指。
随后就觉得似乎有些不对劲,一代诗仙,跑来给自己看家护院,这要是传了出去,自己不会被他的粉丝打死吧?
李嗣庄却是皱了皱眉头,拉着李瑁走到一边小声说道:“李白大哥什么都好,就是为人太狂,待会儿我把剑留下,你寻个借口送他。”
李瑁就是一愣。
李嗣庄又继续说道:“还有,你别给他钱,李白大哥实在是太过豪爽,再多的钱到了他身上,三日之内,保管一文不剩!”
“……………”
“还有,酒也不能让他喝太多,否则他敢提着剑去踹陛下的房门!”
李瑁开始后悔了。
“还有,李白大哥走到哪儿都十分的招桃花,千万不要让弟妹跟他接触太深,李白大哥没问题,我主要是担心弟妹!”
李瑁的眉头立刻紧紧的皱在了一起,这尼玛还引狼入室了?
便在此时,嫣儿一脸不高兴的走到李瑁身前,对着他盈盈一拜:“殿下,那个叫苏曼莎的异族女子非要住在你的卧房旁边,你管不管?”
异族女子?
李瑁又吃了一惊:“她不是汉人?”
“她眼珠子都是蓝色的,哼,穿得那么少,我看就是个狐媚子!”
“你瞎啊?那么大一顶斗篷还叫穿的少?”
嫣儿就是一愣,随即翘着小嘴说道:“殿下不信,自己去看嘛!”
李瑁便皱了皱眉,既然是李林甫送来的人,用屁股想也知道是来干嘛的,一直晾着也是不好。
想的一想,便对李嗣庄说道:“你先带太白兄四处逛逛,我去去就来。”
说罢便跟着嫣儿又朝后堂走去,到得自己的卧房,嫣儿便一直对面那间空置的房屋:“喏,就是那一间!”
李瑁点了点头:“我去瞧瞧。”
快步走到房间门口,想的一想,还是敲了敲门:“苏姑娘,我可以进来么?”
“主人想进就进,不想进就不进,不用问我。”
嗓音虽然好听,但这硬邦邦的语气却让李瑁很是不爽,当下便是一脚踹在门上。
哐当一声,房门大开。
然后李瑁就楞在了那里。
果然,很清凉!
脱去了斗篷的苏曼莎就那么立在榻前,曲线玲珑的身子只用了极少的布料遮挡住最关键的部位,身上批了一层薄纱,还不如不批。
雪白的香肩犹如刀削一般,精致的锁骨仿佛经过了雕琢,锁骨之下,峰峦突起,曲线饱满。
再然后便是不堪一握的盈盈细腰,修长浑圆的双腿交叠在一起,展现出近乎完美的线条,
珍珠一般的脚趾,指甲被涂成了玫红色,又平添了几分魅惑。
李瑁忍不住便咽了一口口水,想要把目光移开,眼珠却是不听使唤。
“主人看够了么?”
略带嘲讽的御姐音再次响起,李瑁终于拿回了眼珠的控制权,刚刚一抬头,便又是一愣。
嫣儿说得不错,还真是个异族美女!
不对,应该说是个混血儿,而且是自己见过的最美的一个混血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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