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个星期,盛家人的气质不说是脱胎换骨,但也有了非常明显的变化。
轩辕熙虽然花了不少钱,但大多都花在游玩和吃食上面,还给盛父盛母买了五套衣服,至于大哥大嫂、二哥二嫂就只买了三套。
除此之外,她没有给盛家人买其他东西了。带他们开拓眼界是一回事,但不能养出贪财虚荣的心思。
在五星级餐厅里吃过几顿鹅肝鱼子酱黑松露之后,盛父坚决不去了,“什么破饭店,那么一点东西就卖的死贵死贵的,还味道怪怪的,闺女啊,咱不去那地了,爸觉得吃个红烧肉大米饭就挺好。”
盛母也是在得知一件衣服十几万,还不能洗只能穿一次之后,也是急忙拉着轩辕熙道:“喜儿啊,咱不买这衣服了,什么玩意儿,一点都不结实,还只能穿一次就扔,闲的花那钱!”
两口子说的那叫一个理直气壮!
瞧瞧,什么畏缩自卑,这不就都没了么?
因为想把订婚仪式赶在萧忆开学前,时间上有些紧,订婚宴的豪华程度有所减少,毕竟有些东西实在是来不及准备,但是,尽管如此,顾家的这场订婚宴会该有的规格是一点没省。
原本还有不少人存了看笑话的心思,觉得顾家和一起穷乡僻壤的村户结为亲家,那起子穷鬼们还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丢人的举动呢。
结果,盛家几人全程都表现得落落大方,根本没有闹出任何笑话,这让许多人都失望不已。
总的来说,订婚仪式举办的很圆满,除了中间出现的一个小小插曲。
在仪式开始前,顾忆原本玩的好的那二代兄弟们,簇拥着顾忆这个主人公在聊天,他们对于顾忆的改变表示出了万分的惊奇,纷纷出言打趣儿。
“你小子行啊,不声不响就搞了个未婚妻出来。”
“你们说老子长得比小忆帅多了,怎么至今连个女朋友都没有呢?”
“小忆啊,明明你的年纪最小,却是咱们兄弟中第一个走进爱情坟墓的人,看不出来啊!”
“你懂什么?爱情可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没看到咱弟弟这头孤狼现在都变成一只小奶狗了吗?”
“弟妹真乃神人也,驯夫有道啊!小忆,待会儿你可要好好地给我们介绍介绍。”
没有人提起两个月前的林欢欢,也没人打听这场订婚宴背后有什么隐情,言语间只有对萧忆的关心,还有真心的祝福。
可见,他们都是原主真真正正的好兄弟。
看着这群小少爷们,萧忆有着原主的记忆在,也没觉得生疏,他直接伸手一人给了一拳。
笑骂道:“都给我滚犊子,待会儿见了人态度给我端正些,别嬉皮笑脸的,丢了我的人。”
几人哈哈大笑,不过从萧忆的话中,他们都听出来了对方对那个女孩的在意,说明这个婚事是萧忆心甘情愿的,他们作为好兄弟,自然是为他感到高兴。
一时,气氛十分融洽,可就在这时,沈森带着林欢欢走了过来。
顾家并没有给林欢欢发请帖,以林欢欢现在一个平民女的身份,自然也不可能随便进入这家七星级酒店。
但是,没想到对方居然作为沈森的女伴出席了酒宴,而且,还厚着脸皮过来和萧忆打招呼!
从林欢欢出现在酒店的那一瞬间,系统就立刻蹦哒出来,报告给了轩辕熙。
因为怕盛家人谁也不认识,待在客人中会觉得尴尬、觉得被孤立,于是轩辕熙便带着他们躲在化妆室聊聊天,顺便垫垫肚子。
听了系统的话,轩辕熙看向镜子中划着淡妆的清秀佳人,她指尖轻点红唇,意味深长的一笑。
而后,轩辕熙悠悠然地站起身,和盛父盛母说了一声后,便出了化妆室的门,在系统的导航下,径直去了萧忆所在的位置。
林欢欢今天穿着一袭白裙,脚踩透明水晶鞋, 及腰的长发被一个白色蝴蝶结发卡半拢住,首饰也只有一套简单的珍珠项链和配套的耳环,她化着淡淡的裸妆,妥妥的初恋白莲花造型。
萧忆一见到来人,就立刻从记忆里调出了对方的身份,知道这人就是破坏者林欢欢。
林欢欢轻轻撩起脸颊一侧的头发顺到耳后,眉眼弯弯,温柔地一笑,开口唤人。
“小忆。”
声音清丽婉转,态度也一如原主记忆中那般柔和亲昵,萧忆不禁愣了神。
这女人怎么这么不要脸皮?都闹成这样了,居然还腻腻歪歪地喊他“小忆”,这是当旁边的男朋友是死人吗?
还有,沈森同志,你的女朋友当着你的面亲热叫“绯闻前男友”一声“小忆”,难道你不吃醋吗?怎么还摆着一张酷脸cos冰山啊?
萧忆因为对于这对狗男女的表现太过震惊,内心情不自禁地在不断地吐槽着,就连轩辕熙的到来都没注意到。
但是,对于其他人来说,那就是萧忆盯着林欢欢痴痴的看着,连自己的订婚对象都忽略了。
从林欢欢刚进门时,大部分的宾客眼睛都盯着对方移动,此刻看到这边的场景,一个个都端着酒杯,兴致勃勃地观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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