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啦!”因为那个看起来很难战胜的巴兹索死亡,攻方的士兵们欢呼起来,与之相对的,是守城士兵们的沉默和绝望。
陈百经忍不住吐槽起来,这还真是完美地表现了中世纪战争啊,一个战场上的英雄就能极大地激发士气,甚至影响到战争的结局,怪不得被黄金家族打成狗。这要是在中国古代,就是一百个格斯这样的人,丢到战场上,也冒不出一个泡来!这不是看不起西方,而是战争规模决定了个人的作用真的太小,好比C罗,够强吧?可他能带领葡萄牙夺冠么?这还才是十一个人的比赛呢,对于动辄几十万大军的中国古代战场,个人再强又有什么用,一轮弓箭抛射,直接扎成刺猬!
“不过,这家伙也是真的强!”陈百经有种佩服。格斯跟他相比还很弱小,可那是因为他拥有了修罗血统,站在普通人类的角度看,这家伙算是人类当中的强者了,更何况他被种下烙印之后,每夜不息地战斗,最后简直能与使徒们一战!
那可是铂金级别的存在啊,格斯这家伙,就光凭借着一己凡人之身,便达到了那样的高度……
抬头望了望城墙上那个非常显眼的家伙,果然,陈百经听到了鹰之团的众人们的讨论,他们对于格斯表现出了敬佩,这个乱世,强者会得到所有人的尊重。而那个男人——那个最终将成为新的神之手的男人,鹰之团的团长,格里菲斯,正目不转睛地看着格斯,那种眼光,明显是想要将格斯招入麾下!
『宿命,在这一刻,便启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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