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胜!”
听得旁边的仕信也振奋起来,她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也学着众人的模样,举手大喊,“必胜!”
如果这个时代有奥斯卡奖,孔京今天的表演,够拿个影帝了。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谁也不知道,这个时候,在离巫王寨几百里的地方,有个叫瓦岗山的地方,山上有个瓦岗寨,驻扎着上万的响马,是方圆几百里的响马势力中最大的一支。这寨子有三个山大王,最大的那个端坐在议事堂大王席上。这人身穿锦袍,年纪四十上下,一脸冷峻,模样很面熟,正是之前鼓动孔京造反的那个翟让。
自从大半月前,上巫王寨吃过孔京的喜酒后,翟让在周边没了事,径直回了他的瓦岗寨。这天,他正端坐在大王席,忽然手下来报,有个响马打扮的信使求见。对方进门后,开口就声称,他为巫王寨的孔京送信到此,有机要信件给翟让。翟让收了信,懒得拆开,心想那孔京有啥事,关老子屁事。
眼下,他忙着听眼线每周例行的汇报。响马是黑到的,有自己的情报渠道。他作为山大王,自然知道掌握情报的重要性。多年前开始,他布置眼线在附近城镇里,专门收集各种管用的情报,定期向他汇报。
“哦?北平王带了十万兵马,去征讨巫王寨了?”翟让听着眼线的汇报,若有所思。他忽然想到那个被他鼓动造反的孔京。那小子是有几个臭钱,长得也不错。只可惜,运气太背。第一次劫道,就遇上天下第一的宇文成都。不知道怎么的,竟然给他活了下来,还在地底挖到大批宝贝,娶了巫王寨原本的山大王做老婆。
自己曾经感叹过,这家伙的狗屎运无敌!谁知他竟然对上那个北平王。
北平王是什么人物?大隋朝的常胜将军,手下不光有个虎子,江湖上声名赫赫的“寒面银枪俏罗成”。他还有恐怖的燕云十八骑,个个以一当百。江湖传闻,这帮人过处,尸横遍野,寸草不生。孔京那小子对上北平王,怕是几条命都不够死,好运气算是到头了。幸好自己闪得快,没在他那小寨子逗留。不然,碰上北平王率军围山,自己哪有什么好看?
翟让这么想着,忽然心念一动,想起大半月前吃喜酒的时候,孔京好像给过他一封书信。那东西他也没看,换洗衣物时随手一扔,现在不知道在哪。不对!他做了好几年山大王,统领上万人马,有种过人的直觉。
这种直觉提醒他,孔京这小子恐怕没那么简单。或许他事先收到什么风声,知道北平王要去对付他,所以才在那时候大摆婚宴,邀请天下豪杰前去观礼,而且在酒席间公然提出“结盟连席”的事。
莫非,这些事都在孔京的预料中?所以他才塞给自己一封信?这么一想,再看看眼前的信使,翟让心里忽然升起一股说不清的兴趣。要是别人,肯定不会细想。可是,谁叫他是上万人的老大呢?老大的想法,当然不同他手下的普通响马。于是,他想去找找孔京塞给他的那封信,看看这小子想说什么。
这一找,可不容易,毕竟那信几天前就被他不知道扔哪里去了。他下令,发动了上百名手下来帮忙翻找,还是一无所获。
翟让忽然想起,刚才信使送到他手上的秘信,于是连忙拆开。看完,他长吐了口气。在他旁边一左一右站着两人,一脸彪悍之色,分别是这个寨子的二大王和三大王。这两人等翟让抬头,才争着问道,“大哥,这信说什么?”他们心里好奇好久了,究竟这信有什么惊天的大秘密,能让老大这么大动干戈地翻找。
翟让抬头,扬眉,挥手下令道,“集合人马,点兵三千!”他又望向周围的两人,道,“二弟随我去,三弟守家。”
二大王奇道,“去哪?”
“巫王寨!”翟让沉声道。
要说翟让的态度为什么剧变,还要赶着去孔京的巫王寨,就要从他刚才看过的信说起。这信不长,大概也两百来字,言简意赅,三言两语就把孔京的意思说得清清楚楚,还显示出他过人的文采。要问内容是什么,大意就是,他孔京从巫王山下的皇陵挖到一大批宝贝,卖了给万金坊。
这些都是实情,倒也没有唬人。可是后面的内容就开始瞎掰了,孔京说,他这些宝贝卖了一千万两白银,想把这笔横财作为“响头”送给翟让。“响头”是什么,那是当时响马界流行的黑话。用现代语来说,叫“入伙费”。说起来,响马这行当,也跟官府或者商行一样,个个职位背后都有价。
谁想在一个响马团伙中谋到高位,要么有过人的能耐或者业绩,要么交纳天价的“响头”。
孔京前世是在银行上班的,当然深谙“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个道理。所以他也不同翟让讲什么废话套话,直接出个一千万两的天价。按照当时的物价和行情,一千万两可是不得了的天价,相当于现代好几个亿。拿来招兵买马,都够招个好几万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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