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过客观分析,存在仇杀的可能性也很小,仅有的可能性应该是歹徒射杀二人,纯粹是随机选择作案,其目的是测试枪支的火力和效果。
他利用清早这一时间段是经过精心设计的,因为清晨是大多数人还在休息,避免警方在案发后找到目击证人。
由此可见,歹徒是精心准备射杀后,而迅速逃离。
正因为歹徒是随机作案,现场又没有目击者,一时让案件变得扑朔迷离。
因为案情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反响很大,武汉警方压力倍增,虽然经过大量的排查走访,仍然没有发现案犯的影子。
【梳理旧案,串并案】
不过,在通过大量的排查工作时,一个有经验的老侦查员感觉,此案和以前的某一个案件,歹徒在作案手法上似乎有些类似,但又不能肯定。
于是,他把武汉前几年的枪击案又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筛查,不查不知道,一查一跳。
原来早走1983年严打期间,歹徒从12月30日开始作案,一直到1988年8月26日为止,用枪杀死杀伤共8人,虽然枪支种类不尽相同,但手法极其形似。
说到这,不得不说这个家伙真不是个等闲之辈,1983年正处严打的第一年,他竟然敢顶风作案,而且持枪连续作案,有这种心理素质的人能是什么人?
让我们看看当时的发案情况是怎样的!
1983年12月30日,中午12时许,王某,一个45岁的武汉人,被人枪杀在武汉汉口一条繁华的街道上,他是被人用枪击中后脑,当场死亡。
经过现场查验,罪犯使用的子弹很特殊,是一种工厂使用的菱形的金属零件,很明显,罪犯使用的不是制式手枪,而是一种自制的手枪。
这种手枪通过火药的爆炸产生的冲力,将子弹击发出去后,在5、6米开外,一旦击中要害,是可以要人命的,这种枪和农村使用的土铳类似,没有膛线。
膛线的作用在于赋予弹头旋转的能力, 使弹头在出膛之后, 仍能保持既定的方向。
当时,民警通过对王某的社会关系进行排查,没有发现任何线索,后来又对菱形子弹进行分析,发现这种子弹来自普通的机器加工厂的一种零件,通过自制加工而成。
这种零件只要有车床都可以加工,如果排查零件,纯粹是浪费时间,也无从查起。
虽然此案有劫财和仇杀的可能性,但因为没有目击证人,此案经过几个月的侦查,难度极大,于是暂时将之作为积案搁置。
这名老侦查员又发现在1984年,1987年,1988年的三年时间里,歹徒共作案5起,这几起案件有一个共同点,均是罪犯用自制手枪枪杀不同目标,共造成三人死亡,三人重伤致残。
枪杀的对象有机关干部,工厂工人,农民,小商小贩等,还有一个竟然是一名女清洁工。
【清早射杀女清洁工】
所幸的是,这名刘姓的清洁工的颈部和头部只是被子弹擦伤,事后她是这样对警方叙述了当时案发的整个过程:
当时天刚麻麻亮,我拿着一把扫帚,在街上边走边看地面上哪里有垃圾,这时迎面来了一个骑自行车的男人,那人个子不高,戴着一个黑色的口罩,背着一个黑色的大包,里面似乎放了一些东西。
因为是大清早,行人很少,所以我特意看了他一眼,那时,正好看见地上有一些垃圾,于是,我就低头去扫,而那个男人正好经过我身边。
突然,“砰”的一声巨响,我顿时感觉头颈部一阵刺痛,就本能地用手去捂,发现流有很多血迹,我吓得惊慌失措,大声叫喊起来。
这时,一辆大卡车经过,司机看我异样,马上将车停了下来,司机和另外一个人跑了过来,询问我是咋回事。
我说头部受伤了,也不知道是咋弄的,他俩就将我扶了起来 ,准备拉我到医院去瞧一下。
这时,我扭头向左边看了一眼,发现刚才那名男子正加速骑车离开,此人右手扶车把,左手拿着一根不长不短的棍子状的物体。
那看起来像一把枪,因为事发当时没有任何人在我附近,只有那个骑车的人,我猜一定是那个人开枪打的我。
“为什么他没有打中你的头呢?而只擦了点皮?”警察好奇地问道。
“当时,那么男子经过我的时候,我正好低下腰去扫地,这时,可能他掏枪打我的同时,我正好低头躲过了,也算是命大,不然也早已完蛋了。”
根据女清洁工所说的罪犯手里拿的“棍子”枪,推测应该是一把锯短了的猎枪。
【再次射杀三名路人,继续测试枪支】
后来陆续还有多名路人被突然袭击的情况出现,除这名女清洁工之外,还有曾、徐、左三名无辜路人中枪。
所幸的是,这三人都是大难未死之人,对于歹徒的外貌特征,也给警方进行了大概的描述。
徐、左二人的说法和清洁工刘某的说法相似,都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罪犯突然掏枪从侧面袭击,歹徒用的是散弹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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