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不管史记在后来影响多么大多么深远,但它在最初创作出来的时候并没有官方授权和承认,其实是不能算作官方正史的,只能算作是司马迁在自己工作之余大量摸鱼得来的成果。
只是历代王朝承认了它,并为其赋予了正史的身份,从此在史书界稳坐第一把交椅。
而它最初的名字就叫太史公记。
赵瑾看了几页,觉得不错,就问:“这太史公是什么人?”
“是……”告诉他是谁了一定又问是哪里人士,她都不知道怎么编。
朱七七犹豫几番,便说,“此人自称司马迁,不知是哪方人士。”
赵瑾点点头,又问:“三国演义开篇的那首乐府,我观之大气磅礴,不知又是何人所作?观文如观人,此人定然是胸有沟壑之人,有机会瑾也想要拜谒请教。”
“是……一个不知名的隐士所做,被我偶然得之。之后再没有见过,英华哥哥想要见他,怕是不能了。”朱七七默默对原作者说了声抱歉。
赵瑾看着两本书上如出一辙的字体,不置可否的微微一笑,顺手拿起一旁桌案上几页一看就是朱七七练字的纸张,一字一字的念:“梅子金黄杏子肥,麦花雪白菜花稀。日长篱落无人过,惟有蜻蜓蛱蝶飞。”
念完后品味了几圈,点点头:“此诗对仗断句均与时下不同,倒是新奇,念起来也清新活泼。是何人所作?”
不等朱七七说话,赵瑾又玩味一笑:“想来,也是一位无名隐士所作了。”
朱七七硬着头皮说:“.......此诗....的确是一无名之士所作,我听后觉得新鲜,故而写下。”
不这么说还能咋滴,让她写她也写不出来啊。
摩挲着纸张上漂亮的字体,赵瑾笑的更加耐人寻味了:“天下无名隐士竟如此之多,旁人遇到一个怕是都不能,想来,竟全让七七给遇见了。”
“啊....是啊......”瞧您这话说的,让我咋接?
朱七七尴尬一笑,大哥,我球球宁可别说了,再说我都编不下去了。
看着朱七七有些窘迫的样子,赵瑾噗嗤一笑,却没再逗她。
宝珠自晦,未尝不是一种避免麻烦的手段,这小丫头小小年纪便有如此心性,着实不凡。
因为这个美丽的误会,朱七七在赵瑾心中的评价再次上调了。
他觉得朱七七除了一腔赤子之心外,还文采斐然,又是开国功勋之后,朱家两代皆以忠义仁善之名闻名天下,虽行多商贾之事,却有大义之行,便是那些腐儒也说不出朱家坏话来。
况且朱家巨富,从微末起就与皇家交好,更一直都是皇家的钱袋子,最妙的是,这个钱袋子到现在为止仅此一女,得此女便等于得了整个朱家。
因为这种种原因,赵瑾目光越见温柔。
如此女子,恐怕天下也再难找到第二个了吧?
本来当天要走的赵瑾为了多陪陪朱七七,硬是又留了两天,朱七七风寒好转了才走。
当然也实在是有事在身不得不走了。
这三天赵瑾除了洗澡睡觉上厕所,其他时间都赖在朱七七的小院子里。
天天吃了早饭就来报到,晚上非要等朱七七睡下了再走。
这三天里,因为朱七七要卧床休养为主,每次吃过药后没一会儿就会犯困。赵瑾也不见外,让朱七七该睡就睡,他则大剌剌的坐在人家的床前看书。看的是朱七七给他的书。
等朱七七睡醒之后,两人再弹弹琴,聊聊天,更多的是聊三国演义中的一些情节和阅读感悟。
为什么聊这些?
一是赵瑾确实爱看,二是赵瑾看得出来,朱七七对他还是礼貌客气居多,如果不聊这些,朱七七对他永远就是客客气气的。无论他聊什么,没几句后朱七七就会变成话题终结者。
但赵瑾并没有反思自己的问题,只觉得这也难怪,女儿家嘛,自有女儿家的矜持在。
随着这三天的接触,赵瑾越发觉得朱七七不同于一般女子,有见识,有才华,整个就是一个大写加粗的完美,更加坚定了他心中一些刚刚冒出点小萌芽的想法。
不同于赵瑾这三天的愉悦,朱七七这三天只觉得度日如年。
虽然这人是个绝世大帅比没错,虽然这帅B说话又苏又好听人又体贴也没错,可是!可是!他可是太子的儿子啊!还是嫡长子!
这样的身份注定了赵瑾身上无论有多少光环,都自带着无尽的麻烦。
朱七七是想要为国家出力没错,但不代表她想要卷入皇室争斗中啊。
皇室,永远代表着麻烦,还是那种沾上就摆脱不了的麻烦。
终于赵瑾要走了,朱七七几乎要撒花欢送了。
但无论心中怎么激动,朱七七面上还是绷住了,并虚伪的说:“英华哥哥这就走了吗?原想让哥哥多住几天好生招待的。”
虽然看得出来朱七七的言不由衷,但赵瑾心里还真就挣扎了一下,这一走,再见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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