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的秋风掠过青山大学校园,金黄的银杏叶簌簌飘落。小明坐在自习室里,望着窗外发呆。手机屏幕上的日历显示,距离和房东小王的租房合同到期只剩三个月。他摩挲着手中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满心焦虑——若不能续租,不仅要重新找房、搬家,正在筹备的实习项目也将受到影响。
"叮——"手机突然震动,房东小王发来消息:"小明,这周末带人来看房。"小明心头一紧,急忙回复:"王哥,我还想接着租三年呢!"可对方只回了个冷漠的表情。
周末清晨,小明被客厅的说话声惊醒。推开房门,正撞见小王带着西装革履的小刘在看房。"每月1200,押一付三,您看怎么样?"小王热情地介绍着。小明冲上前:"王哥,我住了四年,您不能..."话没说完,就被小王打断:"我的房子,想租给谁是我的自由!"
小刘离开后,小明攥着皱巴巴的合同,脚步沉重地走向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玻璃门折射的阳光刺得他眯起眼,而屋内渠成顺正在为其他当事人调解,墙上"以法为盾,守护权益"的标语格外醒目。
"您先别着急,法律对承租人的权益有明确保护。"渠成顺接过合同,张忠民已经翻开《民法典》第734条。周万全用红笔圈出重点:"只要小王继续出租房屋,您在同等条件下就有优先承租权。"
方梅放下采访本追问:"什么算'同等条件'?"戴世龙推了推老花镜解释:"租金、租期、付款方式都要一致。如果您愿意出1200元续租,小王就不能租给别人。"
张彩娇调出类似案例的判决书:"上个月刚调解过一起,租户就是通过主张优先承租权成功续租的。"但小明愁眉不展:"可我每月生活费才1500,1200的租金实在负担不起..."
服务中心的时钟指向深夜,渠成顺拍板:"先和小王沟通,明确你的权利。同时我们帮你收集周边房源价格,证明1200元超出市场均价,争取协商降价。"窗外的月光洒在法律条文上,仿佛为这场维权点亮了一盏灯。
在服务中心的调解室,小王翘着二郎腿,满脸不耐烦:"他出不起钱,我凭什么不租给别人?"渠成顺将市场调研报告推到他面前:"周边同户型租金均价在900-1000元,您提价20%已经不合理。"
张忠民展示法条:"根据《民法典》,只要小明愿意接受1200元租金,您就必须租给他。但如果您坚持高价,我们可以协助他向住建部门投诉价格异常。"小王的脸色瞬间变得难看起来。
方梅的摄像机镜头无声地记录着一切。戴世龙递上一杯茶:"都是邻里,何必闹得不愉快?您降低200元租金,既留住老租户,也省去频繁换租的麻烦。"
经过三个小时的拉锯,小王终于松口:"每月1050,一年一签。"小明激动得声音发颤:"我答应!"调解成功的那一刻,窗外的晚霞正将天边染成温暖的橘色。
方梅的深度报道《租房人的"护身符":优先承租权如何生效?》在晨报头版刊登,配文写道:"法律不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守护平凡生活的温暖力量。"报道引发强烈反响,服务中心的热线被咨询电话打爆。
渠成顺趁热打铁,联合社区举办"房屋租赁法律知识讲座"。讲台上,他用小明的案例生动讲解:"记住,租赁到期后,只要出租人继续出租,你们就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台下的租户们纷纷举起手机拍照记录。
小王也坐在听众席,散场后主动找到渠成顺:"以前不懂法,差点伤了和气。以后出租房屋,我一定按规矩来。"夕阳透过社区活动室的窗户,在他脸上投下柔和的光影。
三个月后,小明在续租合同上郑重签下名字。新挂的窗帘随风轻摆,书桌上的绿萝舒展着嫩叶,一切都和从前一样,却又充满新生的希望。
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依旧忙碌,每天都有新的案件涌入。渠成顺在晨会上说:"每一次帮助当事人守住'屋檐',都是在守护法治社会的根基。"窗外,青山县的街道车水马龙,而法律的阳光,正悄然照亮每个需要它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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