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后的第二周,我在咖啡馆见到苏晴。
她穿着米色大衣,腕间的情侣手表在阳光下泛着微光,表带颜色与我当年常戴的围巾一模一样。
“喝点什么?”
她笑着推过菜单,指尖划过“金枪鱼三明治”那栏,“砚之总说你以前最爱这个,可惜我怎么都做不出便利店的味道。”
玻璃杯里的热气模糊了视线,我想起林砚之辞职那天,保洁阿姨说他留了半盒没吃完的三明治在我桌上,金枪鱼的香味混着他身上的肥皂味,成了我对那年夏天最后的记忆。
“其实他创业时,”苏晴搅着咖啡,勺子碰到杯壁发出清脆的响,“总在梦里喊你的名字。”
她低头看着自己手腕上的三道烫疤,“有次他发着高烧,抓着我的手说‘晚晴,别嫌弃我的格子衫’。”
窗外的梧桐叶打着旋儿落下,她的声音像浸了水的棉花:“那时我就知道,有些心事,是时间也冲不淡的。”
手机在桌面震动,是林砚之发来的消息:“今晚公司年会,你来吗?”
附了张照片,展柜里摆着当年那支刻字钢笔,旁边是一沓皱巴巴的便利店收据,每张都标着“晚晴早餐:金枪鱼三明治×1,温热豆浆×1”,时间跨度从入职到离职,一天不落。
苏晴看着我笑:“去吧,他每年都会留个空位,在最靠近暖光的位置。”
年会现场的水晶灯晃得人睁不开眼,我在签到台看见嘉宾名单,倒数第二行写着“苏晚晴”,字迹比旁边的名字深了许多,像是反复描过。
穿过人群时,听见有人议论:“林总每年都让留个空位,也不知道是等谁。”
舞台上的乐队开始演奏,我在第二排找到属于我的座位,椅背上搭着件格子披肩,正是当年他改做大衣时剪下的边角料,边缘处绣着细小的英文——是我的英文名,针脚歪歪扭扭,像他当年在文具城央求老板刻字时的模样。
主持人念到林砚之的名字时,他穿着黑色西装走上台,目光扫过观众席,在我脸上定格的瞬间,喉结明显地滚动了一下。
“接下来,是公司的‘初心展示环节’。”
主持人递过话筒,林砚之走向展柜,指尖抚过那支旧钢笔,“这支笔,是我创业初期最珍贵的礼物。”
他转身看向我,眼神里有我读不懂的情绪,“它的主人教会我,真正的喜欢,是哪怕被嫌弃千百次,依然想变得更好。”
台下响起掌声,我摸着椅背上的格子披肩,忽然发现苏晴站在侧幕条,正对着展柜里的收据发呆。
她的手指轻轻划过玻璃,像是在触碰不属于自己的回忆——原来她早已知道,自己永远无法替代我在他青春里的位置。
散场时,他在走廊拦住我,手里拿着个精致的礼盒:“生日快乐。”
我这才想起,今天是我28岁生日。
打开礼盒,里面是支全新的钢笔,笔帽内侧刻着烫金的“晚晴”,比当年那支更精致,却少了份笨拙的温度。
“其实当年那封信,”他望着走廊尽头的落地窗外,月光给格子披肩镀上银边,“我写了整整十页,从在公司第一次遇见你,到最后一次帮你收拾咖啡杯。”
他突然笑了,笑容里带着释然,“现在想想,幸亏你没看到,不然可能会觉得我更土气。”
手机在口袋里震动,是苏晴发来的定位,显示她已在医院。
我心里一紧,他却摇摇头:“她没事,只是去做孕前检查。”
顿了顿,又轻声说,“晚晴,有些事一旦错过,就真的回不去了。”
走廊的风卷起披肩的边角,我望着他转身的背影,西装革履的身影与记忆中穿格子衬衫的少年渐渐重叠。
原来最痛的不是错过,而是明明彼此都在原地徘徊,却被时间的洪流冲成了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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