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杭州府衙大堂。
虽非三司会审那般隆重,但按察使司副使凌越主审文澜书院惊天窃案并牵扯出二十年前学术冤案的消息,早已轰动了整个杭州城。堂外围满了闻讯而来的学子士绅、百姓民众,议论纷纷,翘首以盼。
大堂之上,凌越官袍整齐,面色肃穆,端坐公案之后。王砚、秦虎分列两侧,衙役手持水火棍,肃立堂下,气氛威严。
“带案犯崔明远、范遥!”凌越惊堂木一拍,声震屋瓦。
镣铐声响,崔明远和范遥被分别押上堂来。崔明远早已失了往日风采,官袍褶皱,发髻散乱,面色灰败,低头不敢视人。而范遥虽身着囚服,形容清癯,却挺直了脊背,目光平静,甚至带着一丝释然。
凌越先命王砚宣读了对崔明远的查证结果:其如何为掩盖自身学术疏漏、嫉妒范遥才学,模仿笔迹,以劣墨添加贬低自身、实为构陷的批注于《礼部韵略》真本之上,继而贼喊捉贼,诬告范遥篡改书籍,致使范遥蒙冤被逐,断送前程。人证(钱老管事等人的间接证词、笔迹比对)、物证(那部真本《礼部韵略》)、以及其本人昨日的口供,一一陈列,铁证如山。
堂下一片哗然!谁能想到,一向以道德文章着称的南京国子监博士,竟是如此卑劣小人!唾骂声、鄙夷声不绝于耳。
崔明远瘫跪在地,涕泪横流,再无半分辩解之词。
接着,凌越又命秦虎陈述范遥策划并实施文澜书院窃案之经过:如何网络工匠,制作仿本,偷梁换柱,隐藏真品,设置危险机关,并在仿本中暗藏密码引导官府。涉案工匠(褚师傅、刘师傅)的证词、起获的真品仿本、危险的晶屑、范遥本人的认罪口供,同样证据链完整。
民众听得目瞪口呆,一方面震惊于范遥技艺之高超、布局之精妙,另一方面也对其手段之极端感到骇然。
两案陈述完毕,堂内一时寂静。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凌越身上,等待他的判决。
凌越目光扫过堂下二人,沉声开口,声音清晰地传遍大堂每一个角落:
“案犯崔明远,身为朝廷命官,国子监博士,本应敦品励行,为人师表。然尔心术不正,嫉贤妒能,为掩盖己过,竟行构陷同窗之卑劣行径,伪造证据,致人蒙冤二十载,毁人前程,玷污斯文!其行可鄙,其心可诛!更兼事后毫无悔意,窃据高位,享尽清誉,实乃士林之耻!依《大明律》,诬告反坐,且尔身为官员,罪加一等!本官判你:革去所有功名官职,徒三千里,流徙云南烟瘴之地,遇赦不赦!”
判决一出,崔明远彻底瘫软在地,如同烂泥。堂外则响起一片叫好之声,众人皆觉大快人心。
凌越目光转向范遥,语气变得复杂:
“案犯范遥,尔蒙受冤屈二十载,其情可悯。然尔雪冤之法,实不可取!尔策划窃案,扰乱治安;胁迫工匠,危害无辜;私藏危险之火工材料,稍有不慎,便是人命关天!律法昭昭,岂容私刑?尔之所为,虽出于义愤,然已触犯国法,罪责难逃!”
范遥抬起头,看着凌越,目光平静,并无意外。
凌越话锋一转,继续道:“然,念尔蒙冤在先,其行虽恶,未伤人命,且最终助官府查明崔明远构陷之实,使得沉冤得雪,功过相较。本官依法判处:范遥窃盗、胁迫、私藏危险之物等罪,数罪并罚,本应重处。姑念其情可原,且有立功表现,从轻发落,判监禁三年,以儆效尤!”
这个判决,既维护了律法的尊严,又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范遥的冤屈和贡献,可谓宽严相济。堂外民众闻言,多数亦觉合理,纷纷点头。
范遥闻言,眼中闪过一丝意外,随即化为深深的复杂情绪。他对着凌越,缓缓躬身行了一礼:“范遥……认罪服判。谢凌大人……还我清白。”
凌越微微颔首,最后道:“至于涉案工匠褚某、刘某,念其受人胁迫,情非得已,且未造成重大危害,协助破案有功,从轻发落,各杖五十,罚银百两,以示惩戒。其被掳家小,官府已妥善救回安置。”
所有判决,情理法兼顾,令人信服。
“退堂!”
惊堂木落下,这场轰动一时的案件,终于审结。
衙役将崔明远和范遥押下。崔明远面如死灰,魂不守舍。范遥却挺直着脊背,在经过凌越公案时,他再次停下脚步,低声道:“凌大人,那些晶屑……并非中土常见之物,大人若欲深究,或可向东南沿海寻访……”说罢,不再多言,随衙役而去。
东南沿海?凌越心中一动,这个模糊的方向与前案似乎有着若有若无的联系,他暗自记下。
退堂后,凌越亲自将那些失窃的宋元珍本真品,一部部交还到文澜书院陈山长手中。陈山长老泪纵横,双手颤抖地抚摸着失而复得的瑰宝,对着凌越深深揖下:“老朽代书院上下,谢凌大人护我文脉,匡扶正义!”
凌越扶起他:“分内之事,山长不必多礼。但愿此后,书院之内,朗朗清风,再无阴霾。”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