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清清嗓子问:“时间地点约好了吗?”
王于达说:“还没呢,就等着你安排了。”
我一听,暗自道,真是太好了。
“去打电话,就说地方约到太和路。”
王于达听了我的话,立即高兴地摸出电话,打了一个过去,而我听见他打电话说的内容差点没一口气背过去了。
他说:“喂,媳妇,富贵哥同意了……”
我一直都想不明白很多事,为什么王于达日子过得比我好,我在办公室熬夜,于是在他问我要先回家换一身衣服洗个澡抹点大宝时,我残忍地拒绝了他,老子就是要这样去接受访谈,疲惫的样子才能体现我努力上进。
坐上我的大奔,我享受着宽敞的后排座位,而王于达跟我抱怨他女朋友这两天怎么糟蹋他的。
“富贵哥,你说这么冷的天,她竟然让我睡沙发,还只给我一床被盖,那哪里够,我都冷成一条狗了……”
我不想听他哔哔,他的话对于我来说,那就是在秀恩爱。
我知道他不是在对我撒狗粮,他是无意识地在我受伤的心口上抹蜂蜜,然后放蚂蚁。可我能明摆着跟他说什么呢,就算说了他也不懂。
——他这种年轻靠脸吃饭的人不理解我这种靠实力的大老板。
可能是因为他说话我没吭声配合说“是”,“太可恶了”,他回头朝后排座望了我一眼。
即使我在不想听他说话,但为了我的生命安全,我还是看着他说:“要不你换一个,村尾的那个姑娘每次看你开车回去,都要望你好远呢!”
王于达呵呵地笑着说:“看不上。”然后转回头继续开着他的车。
我跟他说村尾那个姑娘是真心话,那姑娘我从小看到大,虽然是乡里的,但人家也不错,没想到他竟然还看不上。
回过王于达的话后,我转头看着窗外,感慨城市里的树木四季常青,比村里好,村里的树一到冬天就成了光杆子,跟我一样。
我很艳羡单纯美好的小爱恋,就如现在马路上骑着自行车的两个人,他们全身都散发着青春的气息,坐在自行车后面的那个姑娘更是洋溢着美好气息。
——她身上穿的白色的羽绒服,这一抹白色像是黑暗中跳跃的萤火虫,配着她迎寒风飘舞的耳发时,让人竟移不开眼睛。
美!
真的美!
我暗自赞美着他们,直到看见她脸上浅浅的微笑时;直到我看见姑娘双手抱着骑车人的腰时……
我的赞美戛然而止,甚至无比唾弃之前自己的想法,什么一对璧人,他们就应该是一对冤孽。
“你化成灰我都认得”这句话有时也失水准,我懊恼第一眼竟然没有认出来自行车上的姑娘是谁!
在看见她的脸后,我内心陡然陷入慌乱,见过大世面的我竟然也觉得腿脚无力,我甚至感觉自己的心被一只无形的手紧捏着,一口气喘不上来就要一命呜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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