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吃得热火朝天,大厅内却气氛凝重,一个个站起身,手握在剑柄上。
原来后堂走出一个带着酒气的官员。
朝廷向来和江湖门派不对付,这次突然出现一个官,搞不好是来剿灭他们。
只待一声令下,周围怕是大队官兵就会杀出来。
只见官员昂然直入,居中一站,身后的衙役举着一个托盘,里面放着卷轴。
身体微躬,官员拿起卷轴,朗声道:“圣旨到!刘正风听旨!”
刘正风不紧不慢,双腿下跪,朝着官员磕头,“臣领旨,我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群雄愕然,无人不惊。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衡山庶民刘正风弓马娴熟,急公好义,才堪大用,特封为参将,以后为大明效力。”
“臣刘正风接旨,我皇万岁万万岁。”
看着刘正风这幅做派,陆小风鄙视,“靠,我还以为是大英雄,没想到是个谄媚之徒,你看他那个得意嘴脸,衡山派怎么会有这种人?”
酒席间他没少听周围的人议论刘正风,清一色说的都是如何如何正派,武功如何高强。
没想到闻名不如见面,这厮根本就是个舔狗啊。
这不,尴尬的不只是大院宾客,大厅内各大门派扛把子也是羞得快钻地缝。
堂堂衡山派二把手,金盆洗手后居然去当朝廷走狗,官大也就算了,参将,芝麻绿豆官,山贼土匪收编也就这个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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