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院子,容华往后山赶去,金秋金秋,山上可是有不少吃的。
更重要的是,她要试一试,自己的异能是不是依旧在?
深入半山腰,容华见到不远处一只肥硕的兔子,从自己眼前溜过。手中一弹,只见兔子眼前一根木藤弹起,乱窜的兔子身体一呲咧。
就在此时容华眼疾手快,扑向那只兔子,不顾它蹬腿挣扎,伸向它脖子的手一拧,便直接让它彻底的不动弹。
容华闭目,眼前的死去的兔子,悠然消失于掌心之中。
看着一米见方,里面躺着一只死去的兔子,容华心下一喜,自己的异能虽然削弱到原始状态,但是这一米见方的空间没有消失。
这一米见方的空间,不会增长,即便前世身为十级异能者,但是依旧没有改变大小。
虽然着空间不大,但是用处可不小。
眼下用它来装食物,既不打眼,又极为安全。不然指望着宋奶让自己吃饱,除非做梦,指不定饿死自己,她就得意了。
如今秋收时节,大家都到地里面忙活去了,在后山头,容华抓了三只兔子两只野鸡,也没有碰到一个人。
找了个溪水边,容华直接三两下将它们,扒皮拔毛,摸了一些山上顺手采摘的野料,架在棍子上直接烤了起来。
油吱吱滴下,带着一股焦香味,由于摸了叶汁,鸡肉还带着一股草木清香。
熟透之后,容华从架子上取下,用叶子包裹着,直接撤下一条鸡腿,啃了起来。
不多时,地面之上只剩下一堆子骨架。摸了一把嘴,一只肥硕的野鸡,净重三、四斤,容华这才吃饱了过来,元气恢复一二分。
待架子上的几只烤熟之后,挥手收进空间之中,准备离开之际,鼻息之间闻到一丝血腥味。
如果说,容华对什么味道最为敏锐,那绝对是血腥味。
末世,丧尸对于人血最为痴迷,敏锐程度比之鲨鱼不遑多让。想要让自己活得安全,那只有比鲨鱼更加敏锐才行。
顺着血腥味走去,慢慢跃上溪流的上端,鲜血顺流而下,溪水之中隐约泛着几丝猩红。就在一个坑洼旁边,一个身着墨衣之人,如同死尸一样倒在地上,鲜血涓涓流出,坑洼里面一片殷红。
感知到眼前之人气息孱弱,暂时昏迷了过去,容华慢悠悠山前,用脚踹了踹,直接将人给踢翻了一个边。
“死了没?”地面之人久久未曾清醒,只见他胸口被血染的湿透。
容华目光却盯在,他握于手腕之上那一把锐利的匕首之上,刀尖寒光逼人,早已开窍染血,倒是一件不可多得的武器。可惜地面那男人一双手,握的死紧,即便是昏迷了,也不给松手。
眉头皱了皱,瞥了一眼他胸前的伤口,容华心思一动。刚才打猎的时候,看见草药,也顺手摘取下来,此时到时正好合用。
在溪水上头,直接取石头捣烂,扒开那人身上的衣裳,给敷上去止血。撕开自己里衣的一小块下来,给他绑好。
“你别说老子贪你的东西,给你敷了草药,也算是救命之恩了,怎么着也抵得上这麽一把匕首了。至于接下来是死是活,那就看你命硬不硬。”
容华一脸商量,语气霸道的说完,便直接去掰他手上的匕首。他娘的,要是这一次再不放手,人她救了,不给就砍了它。
眼前之人即便昏迷之中,像是听懂容华威胁,这一次她的手轻轻一掰,匕首就到手了。
端详了手上的匕首,把手处雕刻了一个约莫九字的图案,指间弹了弹,真真是一把不错的武器,可比眼前之人要来的吸引的多。
记忆之中,这年头,在村子里农家,除了一把切菜刀,也就砍柴刀了,剩下的只有收粮食用的镰刀了。
眼前这一把匕首稀罕物,无论是防身还是杀人,绝对不错。
容华心里面痒痒的,好想在地面之人身上戳一戳,试一试匕首的效果哦。
火热的目光盯着眼前之人,已经失血过多了,要是再戳一刀,会不会直接见阎王啊?要不她厚道一点,至少得轻一点,流血少,才能够显示的出自己的工夫。
说干就干,容华再一次扒开他的衣裳,前面已经有一个洞了,她就画背面好了。
匕首果然好用,轻轻一划立即出血,龙飞凤舞之间,一个“容华”,已经签名划还好了。
效果她非常满意,钱货两契,离开的容华,并不知道地面之人,极力睁开眼睛,只来得及看见一个朦胧的背影,复又不甘再次合上眼,昏迷了过去之际,拼命想要记住刚才的一切。
下山之际,容华已经将此人给彻底的抛之脑后。经过下午这一番折腾,原本虚弱的身体,也疲惫一二。
经过村尾,隔离的老远,便看见一个扭动风骚的人影,正在和李家的那一根瘦竹竿,眉来眼去,可不将他勾的不看路,差点绊倒前面土块,摔一跤。
傻愣愣的样子,逗得张寡妇花枝乱笑,自个儿只是红着一张脸,傻呆呆的笑,见左右无人,瘦竹竿偷偷极为快速的摸了一把张寡妇的手。在她嗔怪眼神之中,怪不舍的走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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