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他这一代的时候,就剩他一个了。
祖父和父亲都战死沙场,要不是念其年幼,估计他母亲也会跟着他父亲一起去的。
这几年,孙老夫人和他娘就瞅着他往大了长。
要是可以的话,估计孙老夫人会把他一天都带在身边。
去周游各地这件事那是不可能的,万一出个意外,孙老夫人不说对不起死去的列祖列宗,就是连她自己也承受不了。
就连武也不让其学。
好在他在读书这方面还是很有天赋的,去年刚从知礼院出来,便去了礼部。
慕轩便挑了一些有趣的事说给他们听。
“原来真有人直接住海上。”
孙云不禁感叹到。
“是啊!他们没有天地,只能扑鱼为生。”
慕轩解释到。
海边来说基本都是盐碱地,是寸草不生的。
慕轩接着说,他们在海上漂了半个月。
“那是不是太无聊了。”
在他看来,大海虽美,但是却叫他在海上待那么长时间,他可受不了。
就连寻常在屋子里待一天,对他来说都是灾难。
“习惯就好了。”
慕青淡淡的说到。
虽说一路的场景很精彩,漫漫路途更多的是寂寞与孤独,还有那一样望不到头的绝望。
正是这一路的无聊,才显得有时出现风景的美丽。
偶然间会有彩虹,偶然间会有风雨,这些都让人惊奇不已。
大沙漠浩浩渺渺,起伏不断,人在其间,顿时显得那么渺小。
无边无际的沙漠像黄色的大海,太阳照在上面,万点光亮闪耀。
在烈日的烘烤下,沙漠上升腾着一股股热浪,叫人连呼吸都觉得困难。
沙漠上狂风袭来,沙粒飞扬,天昏地暗,这就是沙的世界,简直无你立足之地。
但换种思维来看,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这景象很是不错的。
会无端的让人产生一种敬佩,让人觉得大自然的伟大,人的渺小,一生所有的追求皆不过过眼云烟。
爬山虽不易,但是爬上山之后,外面的风景还是很不错的。
“啊!不懂。”
孙云懵懂的说到。
在他的世界里,喜欢就是喜欢,没有什么是需要迁就的。
这个京里,需要他迁就的东西还不是很多。
慕轩看了他一眼,这孩子从小就被保护的很好。
还是没有去看外面的风景,更没有见识过这个世界的规则。
被保护的实在是太好了,看着外面的风景。
“那最让你喜欢的是什么地方?”
孙云接着问道。
“草原。”
只见慕轩的眼里满是回忆。
草原的风在每一个不同的季节同别有一番不同的风韵。
七月底是草原最美丽的季节,问也是最让人心旷神怡的,它不像冬天的风那么刺骨,更不像秋天的风那么干燥;
它美丽,在于它吹绿了万物,吹开了野花,深深的草从在微风中摇拽,是那么的婀娜,充满了神韵;
它轻柔,它游过深深的湖水,掀起了阵阵微波,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银光,碧水印着蓝天,蓝天衬着碧水,那种天连水尾水连天的那种画面,宛如在天镜中遨游,自在、奔放。
夕阳西下的时候,骑一匹马在草场上狂奔。
风狠狠的吹着面孔,听着牧马人的号子声,骑在马背上奔腾的这种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这让他浑身上下都很放松,仿若自己已经融入到自然当中了。
这段时间是慕轩最开心的时候了,当然他在草原停留的时间也最长了。
不过,即使再长,也是要离开的。
况且,其他地方还有他牵挂的人。
就在他们聊的正起劲的时候,琴声又戛然而止。
这次,就连吴思雅也不开心了。
“能弹就弹,不能弹就出去。”
吴思雅说到。
帘子后面突然传来啜泣的声音。
“各位公子,不好意思,这位妹妹的手被琴弦割破了。”
隐约间,一位黄衣女子站起来说到。
“她家里也还出了一些事情,所以她心神不宁。”
黄衣女子继续说到。
“好了,下去吧!”
孙云挥了挥手道。
今日是放松的,不是来听下人讲故事的。
若是往日,他还有心怜惜,只是今日实在没有这个心情。
为好友接风,才是今日最大的事。
乐人们只得退下。
“敏儿,我就说不管用吧!魏郡王连眼神都没向这边扫过来。”
皇衣女子说到。
“你还把自己的手弄破了,看白受伤了吧!”
只见,粉衣女子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双齿咬着自己的嘴唇。
泪水在眼里打滚。
“好了,轩郡王就不是我们能肖想的。还是踏踏实实的干我们的本行吧!”
黄衣女子叹了一口气的说到。
刚开始的时候,她自己也喜欢俊朗的公子哥们。
可是,渐渐的,她觉得自己还是就活在当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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