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超是个有胆子的,他跟自己表示过,想个什么法子弄点儿钱回来,这苦逼日子没法儿往下过了。
打仗亲兄弟,就把他拉上吧,我这不是害他,与其这么过着看不到未来的人下人的低贱生活,还不如拼上这条命杀人劫财过上几天好日子呢。
跟志超一说我的想法,他拍手赞成,接下来就是物色目标了。
志超这家伙眼皮子太浅,百八十块都能看上眼,我刚回来对情况不太熟,照他说的意思抢了个出租车司机、还抢了一家烟酒店,总共弄了七百多块钱,还把那个唧唧歪歪的司机给弄死了,这怎么行呢,钱没弄多少到先摊上人命了。
弄死人也就弄死了,关键是没弄上钱呀,这事儿还是我来谋划吧,志超顶多就是个好打手。
在平城干这种事儿目标太大,还是往外面走走,干完了抽身就撤,警察找都没地方找。
第一次是在哪儿来着---大概是钢城那次吧,和志超守在银行外面蹲了小半天,看见个四十来岁的妇女拎着个空兜子进去,出来时兜子沉甸甸的,我和志超就跟上她了。
谁承想这个女人是开车来的,眼看她上了停在路边的一辆汽车就要开车走了。
我也是急了,叫上志超就冲过去,我拉开驾驶座车门逼住那个女的,志超上了副驾驶,把那个女的薅住头发摁在身下。
我开上车还没出市区,志超就跟我说,他手有点重,那个女的让他给掐死了。
死就死了吧,反正也也没打算留活口,就是有点可惜,看样子这个女人是是拿存折去取的钱,存折上要是还有钱的话,把存折密码问出来再往死弄她呀。
找了个偏僻点的地方停下车一检查女人的包,除了六万五千七百多块钱之外,果然还有个存折,上面还有十七万五千块钱呢,太特么的遗憾了。
志超要拿这个女人那部很新的手机,我给了他个嘴巴子,告诉他那玩意儿就是个催命符,万万动不得,警察顺着信号就能找到你,这点猫腻在监狱里早就听的腻了。
把那个女人身上的金银首饰跟钱都拿上,手机关了机扔到了野滩里,我和志超坐长途车回了平城。
本来我要把钱跟志超一人一半分了,首饰留下拿回去给姚美芳戴,可兄弟就是兄弟,他眼皮子浅那是对外人,跟我这个哥哥可不这样,说死说活就留了一万五,讲话他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我老婆孩子一大家子要养活呢,大头儿你拿回去。
五万块钱当年可是个大数,都能买个小平米的楼房了,我去银行办了张存折存进去四万六,拿了四千块钱回家交给了姚美芳,还把从那个女人脖子上摘下来的一条金项链给了她,跟她说是这次出去倒腾了点儿买卖挣的。
从来没见过她那么高兴呀,晚上她做了一大桌子好菜,买回来好酒,把志超也叫了过来,加上闺女我们一家四口开开心心吃了顿饭。
之后她让志超带着闺女去他家了,美芳使出浑身解数,好好伺候了我一晚上,真特么的舒服呀。
后来又在山阴县干了一票,那次弄了八万多块钱,可也差点出了事儿,钱是个烟贩子的,我和志超假意进烟跟他回了家,动手的时候被他察觉了。
这个小子身体挺壮,志超给了他好几刀都没把他放倒,差点儿把刀让他给夺下来。
是我从志超手里抢过刀来,一刀扎进了他的脖子里,横着一切把他的动脉割断了,这才要了他的命。
那一身血弄得呀,洗了半天都洗不干净,好几天过去都觉得身上还有股子血腥气。
这样可不行,万一遇上个身手利索的,不要说抢人家了,弄不好得让反杀了。
那会儿我想起了金浩勇,记得他跟我说过,他在老家珲春认识个人叫噶云查,和他算是发小,这个噶云查手里有枪,只要出得起钱就能买到。
我去监狱看了金浩勇一次,打听清楚他出狱的时间,和他约定了联系方式,等他出狱后去珲春找他。
九八年十一月份,我借了辆车带着志超去珲春联系上金浩勇,借口平城那边山多林密,人们喜好打猎,我们兄弟也想弄两支猎枪玩玩儿。
金浩勇挺够意思,带我们去找了那个噶云查,费了半天嘴皮子,买回来两支三连发猎枪和六十发16号猎枪子弹。
有了枪和子弹,做起事儿来顺手多了,我和志超连着干了几票,钱是没少弄,可是又发现了个问题,我俩人手有点少,一个人骑摩托车另一个人动手,有特殊情况难以兼顾。
我就想起了付艳红当年搞过的那个对象沈春华,他和艳红是一个单位的,本来俩人处的挺好,可是沈春华家里条件一般,脾气不太好,那时候家里老爷子老母亲都在世,不同意他们的婚事,最终两个人分手了。
沈春华和志超是同学,他俩关系挺好,听志超说,沈春华也想找个来钱的路子,看见志超最近有了钱,老缠着他问怎么能挣点儿钱,让志超给自己说说,出门做买卖的时候带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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