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必须靠自己!"我将茶杯重重放在案几上,茶水溅出几滴。
芍药手一抖,正在整理的药包差点散开:"小、小姐何出此言?"
我深吸一口气,看着眼前这个从小接受三从四德教育的丫鬟。自从庙会归来已过三日,鳌拜派人跟踪的事一直萦绕在我心头。历史上董鄂宛宛的命运告诉我,依附他人终将被动——依附父亲,依附丈夫,依附皇权,最终二十二岁便香消玉殒。
"芍药,你觉得女子一生该如何度过?"我反问道。
芍药不假思索:"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女子以贞静为美,以柔顺为德。"
我摇摇头:"若父不仁,夫不义,子不孝呢?女子就只能任人宰割吗?"
芍药瞪大眼睛,显然从未思考过这个问题。她父亲曾是太医,却因罪连累家眷;她本人聪慧过人,却只能为奴为婢。这个时代给女子的出路太少了。
"我...我不知道。"芍药低下头,声音细如蚊呐。
我拉起她的手:"我想试试靠自己赚钱,你愿意帮我吗?"
"小姐缺银子?"芍药惊讶道,"府上每月例钱有五两呢!"
"不是缺钱,是证明我们可以不依靠家族生存。"我坚定地说,"我想女扮男装,去街上摆个代写书信的摊子。"
芍药倒吸一口冷气,脸色煞白:"这、这太危险了!若被人识破,小姐的名节..."
"所以我们得做好伪装。"我早有准备,从床下拖出一个小包袱,"看,我准备了男装。"
包袱里是两套素色长衫,一套靛青,一套灰白,都是普通书生常见的款式。这是我让魏丑夫偷偷从外面买来的,按我和芍药的尺寸改制过。
芍药的手指颤抖着触摸那件灰白长衫,眼中既有恐惧又有一丝难以察觉的向往:"小姐当真要如此?"
"不仅是我,你也要一起。"我拿出另一个小盒子,"这是我自制的化妆品,可以改变容貌特征。"
盒子里是用蜂蜡、炭粉和花瓣调制的简易化妆品。作为现代女性,虽然不精通化妆,但基本技巧还是懂的。深色可以修饰脸部轮廓,让圆润的少女脸显得棱角分明;浅色可以制造假喉结的阴影。
芍药被我大胆的计划震惊得说不出话。我乘胜追击:"想想看,若我们真能靠自己赚钱,以后就算遇到变故,也有立足之本。你不想证明自己的价值吗?"
这句话似乎触动了芍药内心深处的某根弦。她父亲曾是太医,她耳濡目染学得一身医术,却因女子身份无法行医济世。我看到她眼中闪过一丝挣扎,最终化为决然。
"好,我陪小姐一试。"她声音虽轻,却异常坚定。
我们花了整整一个下午练习变装。我将长发挽成男子发髻,用炭笔将眉毛画粗,在颧骨和下巴处打上阴影,使脸部线条更硬朗。最后在喉结位置用深色画出阴影,远看确实像个清秀少年。
芍药则扮作我的小厮,她本就身材瘦小,换上男装后更像个半大孩子。我为她点上几颗"麻子",改变面部特征。
"小姐...不,公子看起来真像读书人。"芍药看着铜镜中的我,惊叹道。
镜中的"少年"约莫十五六岁,眉清目秀却不失英气,确实像个书香门第的小公子。我转了个圈,满意地点点头。
"从现在起,我叫沈云,你叫小勺,记住了吗?"我压低声音,模仿少年变声期的沙哑。
芍药
现在是小勺了
紧张地点点头。
次日清晨,我们借口去后花园采药,实则溜到府邸偏门。魏丑夫早已等在那里,见到我们的装扮,他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但很快恢复平静。
"小姐...公子真要如此?"他低声问。
我点点头:"丑夫,你暗中跟着就好,别让人看出破绽。"
魏丑夫欲言又止,最终只是叹了口气:"属下会保护公子安全。"
偏门处,守门的老张头正在打盹。我们轻手轻脚地溜出去,心跳如擂鼓。一旦踏出这个门,我就是"沈云"了,不再是养在深闺的董鄂大小姐。
初夏的晨风拂面,带着市井特有的烟火气。我与芍药——不,现在是小勺了——快步走向城西的集市。那里有个书肆,门前常有读书人聚集,适合摆代写书信的摊子。
路上行人渐多,我的心悬到嗓子眼,生怕被人识破。但出乎意料,路人只是匆匆瞥我们一眼就移开视线。两个不起眼的"男子"实在引不起什么注意。
"公子,我们真的不会被发现吗?"小勺紧张地低声问。
我拍拍她的肩:"放松点,越紧张越可疑。挺直腰板,想象你真是个跟着主子出门的小厮。"
小勺深吸一口气,肩膀放松了些。我们转过一个街角,书肆已在眼前。
书肆名唤"墨香斋",门前搭着凉棚,几张桌椅供人歇脚阅读。我选了个角落的位置,从包袱里取出准备好的纸笔墨砚,摆出一块小木牌,上书"代写书信,润笔从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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