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林之涯从鬼市带出来,不只是想借助他强大的情报网,还是为了他的任务。
把他打胜仗的消息及时地传扬回去,自然会有说书人和无数文人墨客为他歌功颂德,继而使他的威名走进千家万户,风靡大江南北。
不仅能彻底洗刷他身上的耻辱,扬我军士气,也能令敌军闻风丧胆。
他让林之涯添油加醋,在敌军中渲染银面战神的可怖,让敌军将领一听到他来了就吓得魂飞魄散,尽想着怎么躲着他,哪里还有空琢磨战术。
此乃是诛心之计,彼竭我盈,何愁我军不胜。
当然也是他的实力允许,早早地给敌军留下了心理阴影,才能让传说以风一般的速度席卷全军,彻底打破铁血军队战无不胜的神话。
如今只要拿下北洲城——这座被金曦国军占领的最后一座大城池,把敌人赶出大炎国土的大局就基本落定,他的任务也能完成。
其实就算在这里停下也是可以的,毕竟如今的世界进度已达到90%,判定他任务成功,他随时可以脱离这个世界。
但善始善终,他想为谢世清的故事划下结局。
林之涯看他竟然笑了,仿佛是真觉得自己会战死,心中不是滋味。
他把珠子推了回去:“我现在觉得它对我没什么用,反正我这条贱命死了也没人挂怀,你还是自己收着吧。”
许思言有些惊讶地看他一眼:“真不要?你不是爱财如命吗?这珠子可值不少钱。”
林之涯有些黑线:“什么爱财如命,说得那么难听,我也是有职业道德的好不好?”
“再说了,”林之涯又说道,“当初就算你不拿这颗珠子贿赂我,我也会从军的。虽然我只是一介书生,不像其他兄弟那样武功高强——”
他扬了扬眉,有些得意:“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国破家亡!”
许思言点了点头:“比起其他人,你确实是手无缚鸡之力。”
“……”感情他说了这么多就听见一句是吧!
许思言暗暗笑了笑,虽然他嘴上这么说,但他内心还是很感动的。
像林之涯这样的文人能写出有号召力的檄文,慷慨陈词,振聋发聩,铁笔点破国破家亡,唇亡齿寒的命运。
越来越多的热血儿郎奔赴北疆,保家卫国,才能让局势逆转得如此之快。
将士阵前杀敌,幕僚以笔为刀,勠力同心,却敌千里。
“对了,”许思言拈起珠子,看向林之涯,“第二次去鬼市找你时我拿出这颗珠子,你好像完全不意外,猜出是我了?”
林之涯白了他一眼:“废话,当时能为清妃仗义执言除了他自己还能有谁?”
“……”怪他是个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许思言又问道:“那现在呢?”
“现在?”林之涯目光放远,意味深长地感慨道,“现在我若说你一句不是,恐怕父老乡亲们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淹死我。”
短短几月,从人人喊打的祸国妖妃变成了人人敬畏的护国战神,真是令人瞠目结舌。
林之涯觉得短如白驹过隙,许思言却觉得还是太漫长,要不是东方玄篁把他困在炎宫城,他还能更快。
两人说话间,陆朔风尘仆仆地走了进来。
许思言惊讶地问道:“陆将军?你怎么来了?”
陆朔一个眼神,林之涯便自觉退了下去,留下二人独处。
“今夜凶险,我还是想待在你身边。”
陆朔卸下了银盔和斗篷,走到了许思言身边。
许思言不置可否,而是问道:“吴帅可有异议?”
陆朔摇了摇头:“他说都听你的。”
毕竟他这个大帅可真是名存实亡,哪敢有意见。
许思言指了指地图上碑阳的位置:“你去碑阳会更合适。”
陆朔心里清楚此时不是任性的时候,可是心头总觉得十分不安,让他违背既定的计划也要来此。
“陆琼就在碑阳附近,可以让他去碑阳,他一直念叨着要建功立业呢。”
许思言果断地摇了摇头:“不可,他要守霈城,死守。”
霈城位置特殊,是剑指京师的重要关隘,此前大军一败再败,很大程度是因为霈城的守将弃城而逃,让之后几座城池都沦为金曦军的囊中之物,致使我军士气大败。
那里还是重要的粮仓,许思言花了大功夫才重新夺下霈城,怎么可能再拱手让人。
“今夜碑阳军才是奇兵,别人领兵我不放心。”
许思言透过银色面具深深看着陆朔,陆朔心中一恸,叹了口气,妥协道:“我知道了,我这就启程,快马加鞭午后便可赶到碑阳。”
陆朔重新戴上银盔,系上斗篷,就要出发,却被许思言叫住了。
“骑我的马去吧,你不累,你的马可要累坏了。”
许思言让士兵牵来他的白龙驹,随手摸了摸它,那马很有灵性地屈下了膝。
“不是我,是他。”许思言笑着指了指陆朔。
那马瞬间站直了,头也高高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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