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黄志诚和宋珑的矛盾,是从黄炳耀认回亲生儿子那会儿开始的。以前黄志诚一直以为自己是黄炳耀堂哥领养的孩子,后来才知道自己其实是黄炳耀堂哥初恋情人的儿子。当年那个驻香江鹰酱君士兵骗了他妈,说要娶她,结果一回英帼就没影了。他妈后来才知道那人早有家室,根本不可能兑现承诺。最后他妈想不开自杀了,他则被送到了一个地方,后来被那个一直巴结黄炳耀堂哥的人收养了。
在宋珑出现之前,黄志诚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可宋珑一来,他就被挤兑得什么也不是了。所以他特别恨宋珑。
一开始黄志诚想揭发宋珑是卧底,让帮派收拾他。可后来发现,不管是大帮派还是小帮派,他们都只关心宋珑愿不愿意跟他们合作赚钱,根本不在乎他是不是卧底。就连刚岛那三大帮派——洪兴、东星、和联胜,也一样。那些二三流的小帮派更不敢惹宋珑。
没办法,黄志诚只好自己动手。
有一天,他看到宋珑的车拐进了树林,立马就跟了上去。宋珑的车开了十几分钟,没路了才停下。黄志诚知道这是宋珑故意引他进来的,想收拾他。
宋珑一下车,黄志诚也跟着下了车。
“黄志诚,你跟着我这么久,不是想叙旧吧?”宋珑笑着说。
黄志诚也没否认,直接把帽子、墨镜和口罩都摘了。
“你是怎么认出我的?”
“我还以为我装得够像了!”
黄志诚自以为隐藏得很好,脸上只露出一丁点儿破绽,没想到宋珑还是把他认了出来。
“想知道我怎么发现你的吗?”
“你肯定心里有数,但我偏不告诉你!”
宋珑清楚黄志诚心里肯定有一堆问号,但他就是要让黄志诚带着这些谜团去见阎王,也不愿让他死个明白,这样黄志诚才会糊里糊涂地离开这个世界。
黄志诚瞪了宋珑一眼,觉得这家伙就知道耍贫嘴。
他摇了摇头,不屑地说:“我才不在乎你是怎么认出我的。”
“反正今天你是死定了!”
“你的命我要定了,神仙也救不了你!”
宋珑听出了黄志诚话里的杀意,无奈地叹了口气。
“你睡迷糊了吧?还是喝了假酒上头了?”
“你凭什么这么自信能杀了我?”
“你忘了上次在天台上,你被打得像条狗吗?”
“这才过了多久,你就这么嚣张了?”
“我看你是屁股眼儿通畅了,脑袋还是一样笨。”
“是不是撞得太狠,把脑袋给撞傻了?”
“不对呀,脑袋又不长在屁股上,你该不会是特例吧?”
宋珑这一番话把黄志诚气得暴跳如雷。
黄志诚做梦也没想到宋珑会这么损人,简直超乎他的想象。
要是他有高血压或心脏病,估计早被宋珑气死了。
虽然现在他的身体还算硬朗,但也被气得够呛。
黄志诚不想再废话,决定动手。
他从腰间掏出一把从某个渠道搞来的手枪,对准了宋珑。
“你给我住口!”
“都到这个地步了你还啰嗦!”
“你知道我会在你身上开多少个洞吗?”
宋珑一看到黄志诚手里的枪,就认了出来——这是把便宜又好用的手枪,因为枪柄上有个五角星,所以也叫嘿心。
这种枪在五十米内射击效果最好,一百米内也能保持一定的精准度。
它容量七发子弹,还能在枪膛里再压一发,理论射速每分钟三十发。
它结构简单坚固,能适应各种恶劣环境,不容易因为几次碰撞就坏掉。
因为便宜又实用,所以常被一些不法分子使用。
它能轻松穿透差佬穿的防弹衣,也能击碎那些让他们闻风丧胆的车门。
所以当那些亡命之徒拿着这种枪时,香江的差佬也只能硬着头皮跟他们硬碰硬,确实不容易。
这种枪的优点是处理哑火很方便,而且不会卡壳。
不过因为密封性差,所以威力和射程都不如普通的制式武器。
稍微远点儿,可能连人都打不死。
有时候就算打中了目标,也不一定能造成致命伤害。
早先就有外帼差佬在执行任务时,对着一个猛冲过来的嫌疑人,砰砰砰连开了六枪。
结果呢,那些子弹全打在嫌疑人身上,那家伙竟然还跟没事人一样活蹦乱跳的。
后来差佬在换子弹的空档,那家伙趁机冲上去就把差佬给撂倒了。
所以说这子弹的威力,还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宋珑瞅见黄志诚手里的那把枪,心里明白这家伙今天是铁了心要他的命。
不然也不会大费周章地弄来这种不明来路的枪。
但对宋珑来说,这玩意虽然有点棘手,但也不足以让他害怕。
对付其他人可能还行,但要对付他,可没那么简单。
宋珑脸上带着轻蔑的神情说:“黄志诚,你以为就凭这玩意能搞定我?”
“要是这就是你的杀手锏,那我可真要大失所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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