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知府的密报,如同一块投入平静池塘的石头,在田娃心中激起了层层涟漪。他意识到,宝钞的推行,在经历了初期的行政强推和制度奠基后,正进入一个全新的、更为复杂的阶段——市场力量开始登台,并试图反过来影响政策的走向。
商人的嗅觉是敏锐的,他们看到了宝钞在降低交易成本、加速资金周转方面的巨大潜力,尤其是在盐、茶、丝绸等大宗长途贸易中,其便利性远非笨重的金银铜钱可比。扬州盐商和绸缎商的联合施压,只是一个开始。这股由利益驱动的“商潮”,正悄然汇聚力量,试图裹挟着宝钞,朝着更符合他们需求的方向发展。
田娃并未立刻回应扬州方面的压力,他知道,此时任何仓促的决策都可能被放大和曲解。他需要更全面地了解这股新兴力量的诉求和潜在影响。
他再次动用了锦衣卫的力量,不过这次的目标并非官员,而是那些在宝钞流通中异常活跃的大商贾。毛骧很快送来了更为详尽的信息:不仅仅是扬州,在杭州、苏州、乃至北方的济宁、临清等运河重镇,一些实力雄厚的商帮,都在私下串联,探讨扩大宝钞使用范围的可能性,甚至有人开始囤积一定数量的宝钞,以备将来之需。
“伯爷,这些商贾,所求无非利字。”毛骧冷静地分析,“他们希望宝钞能用于漕粮折色、市舶司全部税费缴纳,乃至与海外番商交易。若能成行,其利润恐怕能翻着跟头往上窜。”
田娃沉吟不语。商人逐利,天经地义。若能将其引导至对国家有利的方向,自然是好事。漕运、市舶若能引入宝钞结算,无疑能极大提升其效率和朝廷的控制力。与海外贸易,更是将大明宝钞推向域外的契机。
但风险同样巨大。商人的胃口一旦被吊起,便难以满足。他们今日要求扩大使用范围,明日就可能要求参与宝钞发行,甚至试图影响币值。这股力量若失控,其破坏力远比几个贪官污吏要大得多。前宋“交子”最终被豪商把持、滥发无度的教训,史书上写得清清楚楚。
“看来,光有官府的推动和监管,还不够。”田娃对毛骧道,“得给这股‘商潮’修好渠道,既让它能灌溉田亩,又不能让它泛滥成灾。”
他再次闭门数日,结合各方信息,起草了一份新的章程——《宝钞特许商会管理及权益章程》。这份章程的核心在于“引导”与“制衡”。
章程提出,在宝钞流通活跃的主要商业城市,由官府主导,联合当地信誉良好、实力雄厚且积极使用宝钞的大商号,组建“宝钞特许商会”。商会成员享有诸多便利:其票据可在更大范围内流通,享有官府采购优先权,在漕运、市舶等特定领域可使用宝钞结算并享受一定税率优惠,甚至可以获得官方授权的、有限度的宝钞再贷款额度(以其资产或未来收益为抵押),以解决短期资金周转问题。
然而,权利与义务对等。商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宝钞使用规定,承担起维护宝钞信誉的责任,协助官府打击拒收、私铸宝钞等行为。同时,商会需接受户部与都察院的联合监管,其核心成员的资格需经朝廷审核,其大宗宝钞往来需定期报备。章程还明确规定,严禁商会成员串联操纵宝钞价值或从事高利贷盘剥。
这是一个大胆的尝试,旨在将游离的市场力量,纳入一个半官方的、可控的框架之内,使其成为巩固宝钞信用的助力,而非破坏力。
章程草案再次呈送御前。这一次,朱元璋看得格外仔细。他虽出身贫寒,对商人并无太多好感,但其务实的天性让他明白,完全忽视这股力量是不智的。
“你想让商贾为朝廷所用?”朱元璋放下章程,目光如炬地盯着田娃。
“回陛下,非是为其所用,乃是借其力,导其利,固我宝钞之基,增我国库之收。”田娃坦然道,“商人重利,便以利驱之。然,缰绳必须牢牢握在朝廷手中!此章程便是缰绳。若其遵纪守法,于国于民有利,则许其便利;若其胆敢逾越,图谋不轨,则雷霆手段,顷刻可令其灰飞烟灭!”
朱元璋沉吟良久,手指在章程上轻轻敲击。他看到了其中蕴含的风险,但也看到了潜在的巨大收益。最终,他做出了决断:“可。先在扬州、杭州、苏州三地试行。你亲自去督办,给咱盯紧了!若有差池,你知道后果!”
“臣,领旨!”田娃知道,这又是一场硬仗。他不仅要面对地方官商的盘根错节,还要小心平衡朝中清流可能的攻讦。
带着皇帝的旨意和一套尚属雏形的管理制度,田娃再次南下,直抵商业气息最浓厚的扬州。他知道,这里将是“宝钞特许商会”的第一个试验场,也是他能否真正驾驭这股“商潮”的关键所在。扬州的运河上,千帆竞渡,商贾云集,一场看不见硝烟的金融博弈,即将在这座繁华之城悄然展开。而这一次,他的对手和伙伴,将是那些手握重金、精明无比的天下巨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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