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寡妇家宴席的圆满成功,如同在红星大队投下了一颗石子,激起的涟漪久久未散。苏念晚“巧媳妇”的名声愈发响亮,连带着沈家也跟着脸上有光。王秀英现在出门,腰杆都比以前挺直了几分,言谈间少不了对自家三儿媳妇的夸赞。
外头的风光苏念晚并未过多在意,她更专注于眼前实实在在的生活。系统奖励的《家常红烧肉菜谱》她已经熟记于心,只待有机会实践。而那“帮助五人”的任务还差两个,她也不着急,相信机会总会到来。
眼下,她的大部分空闲时间,都投入到了那几块碎花棉布上。沈墨琛送来的布料质地很好,颜色也鲜亮,她舍不得浪费一分一毫。
她先用那块最鲜亮的玫红色带小碎花的布,比照着沈明珠的身量,裁剪缝制起来。煤油灯下,她神情专注,手指翻飞,针脚细密均匀。不过两晚功夫,一件样式新颖的翻领收腰娃娃衫就做好了。她还在领口和口袋边,用白色的零碎布条细细地滚了边,更显精致。
当她把衣服拿给沈明珠时,小姑娘惊喜得尖叫一声,抱着衣服在原地直蹦跶,立刻就要试穿。衣服上身,大小合身,衬得她肤色白皙,活泼俏皮,仿佛年画里走出来的福娃娃。
“太好看了!三嫂!我从来没穿过这么好看的衣服!”沈明珠对着家里唯一一面水银镜照了又照,欢喜得不得了,抱着苏念晚的胳膊不肯撒手。
王秀英围着女儿转了两圈,眼里满是惊艳和欣慰:“念晚,你这手艺真是没得说!这衣服做得,比城里百货大楼卖的还好看!”她摸着那平整的针脚和精巧的滚边,心里对苏念晚更是满意得不行。
赵秀娥在一旁看着,心里酸溜溜的感觉又冒了出来,但更多的是一种无力感。苏念晚这手艺,她是拍马也赶不上了。她看着自家闺女眼巴巴瞅着沈明珠新衣服的羡慕眼神,心里第一次萌生了一个念头:要不……也扯块布,请苏念晚帮忙做一件?
苏念晚将大嫂的神色变化看在眼里,却不动声色。她拿出用边角料拼凑做的几个小巧玲珑的零钱包,分给了王秀英和赵秀娥一人一个。王秀英的那个用了沉稳的蓝色碎布,赵秀娥的则用了稍显鲜亮的黄色碎布,虽然都是碎布拼接,但配色和谐,针脚细密,很是别致。
“妈,大嫂,这几个零钱包你们拿着用,装个钱票针线什么的也方便。”苏念晚笑着说道。
王秀英喜滋滋地接过,翻来覆去地看:“哎哟,这心思巧的!真方便!”
赵秀娥捏着那个小巧的零钱包,看着上面细密的针脚,心里那点别扭到底没抵过对这精巧物件的喜爱,低声道了句谢,小心地收了起来。人心都是肉长的,苏念晚一次次地示好和展现出的能力,让她那点嫉妒和不满,渐渐被现实的认可和一点点微妙的依赖所取代。
苏念晚用最后剩下的一些素色棉布,给沈怀仁做了一双厚实的千层底布鞋,鞋底纳得密密实实。给沈墨林和沈墨轩各做了一副耐磨的袖套。东西虽不贵重,却都是实用的,针针线线都透着心意。
当她把布鞋递给沈怀仁时,这位一向严肃的公公,脸上也露出了些许动容,他接过鞋,掂量了一下,点了点头,只说了两个字:“有心了。”
给两位哥哥送袖套时,大哥沈墨林憨厚地挠头直笑,连声道谢。二哥沈墨轩则推了推眼镜,文绉绉地赞道:“弟妹蕙质兰心,贤惠持家,墨琛有福。”
全家人都收到了苏念晚精心准备的礼物,虽然只是一些小物件,却让整个沈家的氛围变得更加温馨和谐。苏念晚能感觉到,自己与这个家的联结,正在通过这些细微的付出,变得越来越紧密。
她唯独还没有给沈墨琛做点什么。剩下的布料不太够了,而且,她有点拿不准该给他做什么,或者说,以什么名义送给他。
这天晚上,苏念晚照例在灯下做针线,正在用最后一点深蓝色的布头,尝试着做一个更复杂些的、带按扣的笔袋——这是她准备用来完成下一个“帮助”任务,送给村里一个即将去公社上中学的孩子。
房门被轻轻敲响。
“请进。”苏念晚抬起头。
门被推开,沈墨琛站在门口,手里又拿着一个牛皮纸包。他今天似乎洗过澡,头发还有些微湿,穿着干净的旧军裤和一件白色的跨栏背心,露出结实的手臂和流畅的肌肉线条,少了平日几分冷硬,多了些居家的随意。
他的目光先是在她手中即将成型的笔袋上停留了一瞬,然后才落在她脸上,将手里的纸包递过来:“这个……给你。”
苏念晚接过,打开一看,里面竟然是一块崭新的、质地厚实的深灰色卡其布!这布料一看就是男式布料,结实耐磨,颜色也沉稳。
“这……”苏念晚有些不解地看向他。上次是女式花布,这次是男式卡其布?
沈墨琛似乎有些不太自然,视线飘向一旁,声音低沉:“上次的布……可能不够你用。这块,你看看……能不能给爸,或者大哥二哥做点什么。”他顿了顿,像是想起了什么,又补充了一句,“或者……你自己看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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