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科学的理论或实践与宗教教义发生冲突时,必然引起宗教原教旨主义者的全力反抗。在历史上他们反对哥白尼,反对布鲁诺,反对伽利略,反对达尔文;在现代他们反对避孕,反对堕胎,反对试管婴儿,反对人工授精;到如今他们则反对克隆人,反对基因操作。在西方国家宗教势力的影响较大,可以靠人多势众通过民主程序左右政治倾向,导致不少西方国家对克隆人和基因操作做出种种限制。
中国与西方有着完全不同的文化背景。自从孔圣人不语怪力乱神,中国的知识界一向不把鬼神看作值得认真对待的话题,宗教感觉十分淡漠,在中国如果公开打出宗教的旗帜来反对科学,注定是没有效果的。所以在中国,宗教偏见就改头换面变成了“伦理学问题”,人文精神也染上了中国特色。
本来在西方“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都是文艺复兴运动中的反抗宗教神权的力量,但是当人文精神来到中国,却顶替了缺位的宗教,变成了一股站在科学对立面的制衡力量。面对科学的新成果,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臆造出各种恐怖的前景,或是宣布科学与那些打着伦理学旗号的神学原则相抵触。
例如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克隆人会导致人类基因的多样性下降,以至于一场流感就能毁灭人类。只要我们对克隆有一点常识,就可以发现这种恐怖的结局纯属捏造,根本不可能发生。克隆人与细胞核提供者具有完全相同的基因,因此即使世界上每一个人都克隆一个人作为自己的后代,下一代的基因多样性也不会改变,相反的是自然的生殖过程倒可能会使等位基因的种类减少。假如有一个人被克隆成一亿个人(不知为什么这样做,以及如何才做得到),从基因多样性的角度看,也只相当于世界人口减少了一亿,对基因多样性不会有什么影响。可见,认为克隆人会导致人类基因多样性下降是毫无根据的,纯属杞人忧天。
对克隆人的另一个担忧是会导致“家庭伦理的混乱”。一个不孕症患者如果用克隆的方法要一个孩子,就会引起很多“伦理学问题”,因为从血缘上看,克隆的“儿子”实际上是“父亲”的孪生兄弟,而且这个“儿子”还可能有几个“母亲”:一个是提供卵子的“母亲”,一个是提供子宫怀孕的“母亲”,可能还有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母亲”——“父亲”的妻子,但是这几个又都不是他的遗传学的母亲,他的遗传学的父母是他的“爷爷”和“奶奶”!于是乎维系家庭的关系称谓变得无所适从,家庭由此导致崩溃。这就是一些“伦理学家”为我们描述的悲惨世界。然而这个“悲惨世界”所描绘的并不是克隆技术的恶果,而是“伦理学家”的无知。实际上,家庭称谓关系所解决的并不是血缘问题,而是抚养责任归属问题。正如王朔小说中的“儿子”所说:“要是我一把屎一把尿把你养大,你得管我叫爸爸。”责任归属的基本原则是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收养的儿子虽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父母仍然要为自己的收养行为负上抚养责任(并相应享有监护权利),人工授精时的“父亲”在没有血缘关系的前提下也要为自己的决策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而供精者虽有血缘关系而不承担。通常的亲子关系与血缘关系重合,是由于子女的产生是父母相应行为的后果,父母按照对自己行为后果负责的原则应该承担抚养责任。明乎此,克隆人的父母理所当然的由克隆实践的决策者担任,而且甚至无需考虑克隆的是谁。把一个由收养法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已经解决的问题当作“伦理学问题”提出来向克隆技术发难,实属庸人自扰。
反科学者还有一个颇有影响的说法:“科学技术是一柄双刃剑”。
此说看起来公允平正,左右逢源:任何事情都有两面,科学似乎也不应例外,利益与风险永远共存。然而“科技双刃剑论”既不客观也不公平。本来,不仅仅是科技,任何文化现象都有正反两面,法律、道德、习俗、政治都是双刃剑。
如果认真查一下历史,对各种文化现象分别进行利益风险评估,就可以发现科技是其中利益最大而风险最小的。这是由于科学拥有其他文化现象所难以企及的纠错机制。
冤案的存在显示法律的风险,希特勒的当选上台显示现代民主政治的风险,缠足的历史显示传统习俗的风险。至于道德的风险就更是罄竹难书了,以至于钱锺书会说:“上帝要惩罚人类,有时来一个荒年,有时来一次瘟疫或战争,有时产生一个道德家。”[2]这是由于道德往往把自己看成是善恶的最终裁判者,从而完全失去了纠错机制,构成最大的道德风险。从当代“伦理学”强加给科学的不实之辞可以看出,我们真正应该大声疾呼的是“伦理学是一柄双刃剑!”与此同时,亟待用科学的价值观重构伦理学,促进伦理学的科学化,使其逐步建立纠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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