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九年发生了两件大事:一是中美建交,二是对越自卫反击战。
这一年国内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发生了许多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在这篇案件写作之前,有必要分析一下当时国内重大刑事案件频发的原因。
一九七九年这一年,正是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陆续返回城市的高峰期,大量知识青年从农村返回城市,加上其他待业人员,城市待业青年数量超过2000万。
因为城市没有充足的就业机会,大部分待业青年无所事事,游荡在街头巷尾,酗酒抽烟,甚至拉帮结派,形成流氓团伙,参与各自违法犯罪活动。
盗窃、抢劫、强奸、杀人,甚至持枪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为主,而因为案件数量庞大,加之当时的侦破手段落后,有些案件成为死案,至今石沉大海。
这一年,沈阳发生了犯罪分子袭击我公安机关,并残忍杀害我民警的恶性案件。
1979年10月的一个清晨,沈阳市沈北路道义派出所的民警们,像往常一样陆续到岗。
然而,当他们刚踏入派出所大门的一刹那,一股浓重的血腥味便扑面而来——这绝非寻常。
民警们从职业敏感性,立刻警觉起来,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随即高声呼喊当晚值班的民警杨某均和民兵王某夏的名字,却无人应答。
在狭小的值班室内,民警们发现了骇人的一幕:杨某均和王某夏倒在血泊之中,身上多处弹孔,鲜血浸透了地面。
经现场勘查,歹徒极可能不止一人,且手法极其凶残——为确保两人死亡,凶手甚至进行了补枪。
歹徒如何潜入?
歹徒是从派出所后侧的一间仓库撬窗而入的。从破坏痕迹来看,他们手法娴熟,仅用三分钟便撬开了坚固的铁窗,显然具备丰富的盗窃经验。
警方推测,案发时民兵王某夏正在床上熟睡,而民警杨某均则坐在桌边看书。歹徒先是从背后偷袭杨某均,将其枪杀后,又转向仍在睡梦中的王某夏,残忍地将其杀害。
1979年的社会治安虽不算稳定,但像这样持枪杀害我GA干警的恶性案件仍属罕见。派出所民警日常主要处理民事纠纷或小偷小摸案件,通常不配枪。
因此,歹徒此次行动绝非普通盗窃,而是有预谋的报复或抢枪。果然,警方检查枪柜后发现,一把五四式手枪和六十二发子弹不翼而飞。
震惊沈阳公安系统,全城紧急追凶
这起案件性质极其恶劣——袭击GA机关、杀害警务人员、抢劫枪支弹药,在当时的沈阳乃至全国都极为罕见。
沈阳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
在对这起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时,刑警们初步判断案件性质可能是报复杀人或者抢枪。
为了找到关键线索,他们首先展开了对遇害民警杨某均和民兵王某夏的社会关系的排全面排查工作。
然而,一番细致入微的调查之后,却毫无收获。
杨某均平日里性格温和,长期扎根于辖区,一心扑在民事纠纷调解工作上,凭借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公正无私的处事风格,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在大家眼中,他几乎不可能有仇人。
而王某夏是一位民兵,刚刚从军队光荣退伍复员,踏入社会还不到一年,为人正直坦诚,生活圈子相对简单,同样也谈不上有什么仇家。
退一万步讲,即使这两位警务人员有由于在办案中出现得罪人招人恨的情况,也不至于到了杀人的地步,歹徒肯定知道,杀人尤其对象是民警 ,抓住后本着重案速判,最多活不过一个月。
这点歹徒是清楚的。
所以,综合种种情况来看,这起案件大概率并非报复杀人,抢劫武器的可能性则大大增加。
不得不说,这些歹徒似乎具备相当丰富的反侦察经验,在案发现场几乎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他们用来撬窗的撬棍是极为常见的工具,任何一个稍有经验的学徒工都能够用普通钢材轻松打造出来,想要通过撬棍去追查歹徒的踪迹,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至于歹徒行凶使用的手枪,那是由发令枪改装而成的钢珠枪。
在当年,这种枪以及配套的钢珠在市面上随处可见,想要追踪其来源,犹如大海捞针,根本无从下手。
更为棘手的是,当年还没有先进的视频监控技术,案发现场既没有如今的天网工程来记录下歹徒的模样,周围也没有目击者能够提供相关线索。
简而言之,这起案件的线索寥寥无几,侦破难度极大,调查工作逐渐陷入了僵局。
不过,就在清理案发现场的过程中,刑警们有了一个重大的意外发现!在牺牲民警杨某均的枕头下面,竟然找到了一把五四式手枪。
而这把手枪,正是之前大家一直认为已经被歹徒抢走的那一把。
经过分析,刑警们推测: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在遇害之前,民警杨某均从枪柜里取出了这把手枪,并将其放在了自己的枕头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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