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庄必凡,他是村里有名的守村人。
庄家与李家关系甚秘,他爷爷和老爹先后跟着李老爷子和李国忠的赶山打猎,是可以把后背交给对方的亲密战友。
庄必凡在很小的时候发过一次高烧,导致他反应有点迟钝,人也有点憨。
看上去还有点不灵光的样子,但他绝对不是傻子。
他天生神力,力大无穷,三四百斤的东西说拿就拿。
因此村民都喜欢找他帮忙,凡是有出力的地方,肯定少不了他的身影。
但他从来不求回报,有时还会被那些小心眼的村民恶意欺负。
听之任之,一笑而过。
再加上母亲去世,父亲思念成疾,已经有好多年不打猎了。
因此,父子二人就成了四坪村人尽皆知的大小光棍。
不过,庄家有一张祖传的牛角弓,足足有二十担力。
庄父曾经凭借这张弓在十里八乡闯出了神射手的称号,还与李国忠组队,两人成为最要好的搭档。
如今,牛角弓传到庄必凡这一代,不带去打猎实在太可惜了。
杨球娃拍着胸脯保证道:
“天哥放心,明天额就把那个憨憨带过来,咱们好好合计合计。”
“行,那就这么定了,明天下午咱们再碰头。”
一切安排妥当,已是三更时分。
李天元回到家中,又整理了制作了几个捕兽夹和套圈,这才上炕睡觉。
……
一夜无话,转眼便是第二天。
天还没亮,李天元就扛着枪,带着杀猪刀上山了。
一路走来,他竟然没有遇到一只猎物。
昨天下的套圈和兽夹要么被损坏,要么就毫发未动。
“这不符合常理啊,我用的铁丝虽然套不住野猪和豺狼,但套野兔和野鸡这些小动物还是没问题的。”
李天元捡起损坏的铁丝仔细查看。
套圈的另一头还在树杈子上绑着,另一头则被暴力扯断。
再仔细查看雪地上的踪迹。
脚印很乱,但可以很好地辨识出并非人类的脚印。
也就是说,除了他,没有其他人上山,所以这些损坏的套圈并非人为破坏。
李天元继续前行,终于在一处三岔口发现了新的踪迹。
雪地上杂乱的脚印分为三路。
其中一路形似鸡爪,分明是野鸡的踪迹。
而另一路形似长圆,三个一组,非常均匀,这是兔子奔跑时留下的脚印。
最后一路则又乱又密,就像有很多动物排队经过一样。
“我知道了,这是野猪群的脚印。”
李天元恍然大悟。
大通山。
山高林密,南峰北坡。
南峰属于阴面,植被茂密,很难晒到太阳,山上的积雪要到清明节才能完全消融。
冻土更是足足有一米来厚,野猪想要在此觅食,谈何容易。
北坡则不同,属于阳面,是一溜慢坡,植被稀少,树木矮小。
只要有太阳,再厚的雪三天就能消融。
所以,一到冬天,北坡就成了所有动物的天堂,无数飞禽走兽都会来北坡觅食,晒太阳。
当然,机遇与危险并存。
一不小心就会闯入大型猛兽的领地,其后果可想而知。
今天是大雪后的第二天,积雪未化,只要有动物出没,雪地上都会留下它们的踪迹,这个狩猎提供了很好的辨识度。
李天元顺着野猪群留下的脚印一路追击。
不多时,他的脑海中就出现了六道黑影。
顺着黑影的方向望去,一处坡度平缓的雪地上赫然有六头野猪。
两只大野猪带着四只小猪仔正在觅食。
“雾草,这居然是一头野猪王。”
李天元蜷缩在榛树丛后的雪窝子里,棉袄领子竖起来遮住半张脸,呼出的白气在眉毛上结出细小的冰晶。
他端起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枪托抵在右肩窝的瞬间,青铜色的准星已经锁定了百米外的那道暗褐色的身影。
那是一头真正的野猪王。
脊背上钢针般的鬃毛挂着冰凌,獠牙足有成年人的前臂长,此刻正在拱开积雪翻找地上的食物。
在打猎圈一直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世上最难打的猎就是一猪二熊三老虎。
野猪能排在熊瞎子和老虎之前,可见它的狩猎地位有多高。
这家伙皮糙肉厚,骨头硬。
还经常在松树上蹭痒,那些粘稠的松油都会蹭到它那坚硬的皮毛上。
再在地上打滚时,泥土就会被松油粘在野猪的皮肤表面,那就跟穿了一层盔甲似的,枪都很难打透。
全身上下,唯一称得上致命的弱点恐怕就只剩眼睛和眉心了。
要么一枪命中眉心,要么打掉它的双眼,让它成为瞎子,否则很难将其击杀。
若是临死反扑,被那两根尖锐的獠牙碰到,身上肯定会多出两个血窟窿。
轻则伤残,重则死亡。
如今,李天元不仅枪法如神,还有如同雷达一样的预知能力。
关键手中的这把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弹容十发,射速735米/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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