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天地杂家觥筹集(叁)
1.李成栋:残忍是凶徒的真面目
李成栋第三次杀回嘉定城,已经红眼了。
手中的屠刀,刀口已经卷刃。
身上的鲜血,已经没办法擦干。
只有杀戮,才能让他的心变得满足。
对于嘉定城,李成栋本身就没有好感。
因为嘉定城的老百姓,宁愿做南明遗民。
也不愿意剃头发,转身拥抱新时代。
所以当嘉定城破,他就下令屠城。
那些嘲笑他是三姓家奴的人,都得死。
这一部分是上头的意思,一部分是自己的想法。
但不管怎么样,杀就完事了。
具体的杀人细节,李成栋并没有多关注。
不过那些血腥的方式,还是传到了李成栋的耳朵里。
李成栋不但没有阻止,还积极参与。
仅一天的时间,就杀死三万多人。
接下来的日子,李成栋扑灭了朱瑛的起义。
击溃了,南明将军吴之番的反扑。
两军交战,杀来杀去,死的最多的却是平民百姓。
李成栋更不讨好,混了个“血手人屠”的网名。
几百年来,被成千上万的嘉定人骂。
既是悲哀,更是活该。(完)
2.李光地:安全着落已是件幸事
“人在官场飘,怎能不挨刀。”,博霁说道。
“李兄,此次你能安全落地,也算造化了。”
“毕竟,未能及时来京叩谒孝庄文皇后梓宫,是大不敬。”
“博老弟,不是为兄不积极,实在是道阻且长。”李光地说道。
“道阻且长是不错,但有些事不可以迁延的。”,博霁继续说。
“死人的面子不给,活人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再说了,朝廷的形势老兄您是知道的。”
“汉人本身就低人一等,偏是皇上独宠汉人。”
“那些满族大官,不趁机参你一本么?”
“好歹,皇上还是器重你的,并没有听信谗言。”
“要不然,老兄的脑袋就要搬家了。”
李光地说:“哎,原本以为远离京师,就远离了是非之地。”
“谁知道,宦海之水深,深不见底也。”
“有本事的人,遭人嫉妒。”
“偏是没本事的人,依仗关系,耀武扬威。”
博霁嘘声说道:“李兄,隔墙有耳,千万不要说这样的话。”
“现在的京师,不是李兄当年所熟知的京城。”
“才学并不是关键,关键是要和同僚搞好关系。”
“李兄,你一定要吸取这次的教训。”
“凭李兄的能力以及才华,回到京师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博老弟言之有理,这次确实是托大了,下次慎行。”(完)
3.马新贻:太平国的宝藏在哪里
“快说,太平国的宝藏在哪里?”
一把匕首,冷冷地顶在黄纵的下颚处。
“不说,打死我也不说。”
黄纵双目瞪得像铜铃,仿佛要喷出火来把持刀男人烧死。
“你还嘴硬,在嘴硬把你老婆的嘴撕了。”
男子说完,露出猥琐的笑容。
“呸,马新贻,你个杂碎,有种冲我来。”
黄纵用力挣扎,可惜双手被铁链捆住了。
“不用挣扎了,你懂得,佛爷要的东西没有得不到的。”
马新贻收回刀子,轻轻地放在手中拍打着。
“呸,别费心机了,那些金银财宝,是用来驱逐清狗的。”
黄纵啐出一口老痰,向马新贻的脸上飞去。
马新贻侧身躲过,反手给了黄纵一个大嘴巴子。
顿时,一颗牙齿从黄纵嘴里飞了出来。
黄纵略微变型的脸上,红色的大手印逐渐清晰。
“我劝你还是招了,否则接下来就不是一巴掌那么简单了。”
“不说,不说,就不说,急死佛爷那个老妖婆。”
黄纵得意的大笑,一排牙齿突然掉了下来。
“哈哈哈,原来秘密在这里,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马新贻捡起假牙,向黄纵摇了摇,像是在逗狗。
“不要走,还给我”,黄纵朝着马新贻远去的背影,狂喊。(完)
4.莽古济:公主也无法掩盖的悲伤
今夜,出奇的黑。
原本,是十五月圆的光景。
难道,连老天爷都在为莽古济忧伤。
身为努尔哈赤的女儿,万人敬仰的公主。
如今,却成为地牢中的囚犯。
听狱卒说,明天就要当街凌迟了。
一想到凌迟,莽古济就不禁地颤抖。
恐惧的眼泪,从眼眶中留下来。
如果自己生在平凡人家,或许命运就不是如此。
但身为皇家女,半点不由己。
无论是她的婚姻,还是她的选择,都无法随心所欲。
她狠狠地咬了下牙齿,想起了那个背叛了她两次的男人。
锁诺木杜凌,皇太极给她找的第二个男人。
也正是这个男人,害死了他的亲哥哥莽古尔泰。
虽然,莽古尔泰也有作死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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