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屏幕在深夜里亮得刺眼,朋友圈那条新动态像根细针扎进视网膜——林砚之穿着笔挺的西装站在写字楼前,定位显示开发区某栋地标性大厦,配文是"新起点"。
共同好友的评论里,有人恭喜他乔迁280平的新家,有人调侃"隐形富豪终于现身"。
我才后知后觉,原来他名下那两家年营业额破千万的贸易公司,早就悄悄在行业里崭露头角。
指尖划过屏幕,保洁阿姨的话突然在耳边响起:"你听说林先生当年住的地下室吗?冬天暖气坏了,他把客户送的毛毯寄给你,自己裹报纸睡觉呢。"
她曾在我推开三明治时,对着垃圾桶叹气。
喉间突然泛起苦味——那年冬天,我嫌弃他送的米白色毛毯起球,转手捐给了流浪站。
原来包装粗糙的毛毯里,裹着的是他唯一的取暖物。
三年前的晨光里,他总穿着同一件洗得发白的格子衬衫,领口磨出的毛边在阳光里浮动。
每天公司晨会前,他都会把温热的豆浆和三明治轻轻放在我桌上,豆浆杯上还印着便利店的logo,三明治永远是我爱吃的金枪鱼口味。
那时的我总皱着眉把早餐推给保洁阿姨,嫌包装不够精致,嫌他连买早餐都不懂挑网红店。
生日那天,他红着脸递来一个朴素的礼盒,里面是支德国钢笔,笔帽上刻着细小的英文——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他跑遍整个文具城,央求老板刻上的我的英文名。
可当时我只是冷淡地说了声"谢谢",转身就把礼盒塞进抽屉最深处,甚至没注意到他指尖被包装纸划破的血痕。
直到他辞职那天,在茶水间拦住我,声音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以后……常联系吧。"
我正忙着回复客户信息,头也不抬地应了声"哦",余光只瞥见他攥紧的拳头,指节泛白。
那时的我哪里知道,他办公桌上那叠翻得卷边的行业报告,是他每天最早来公司的证据;抽屉里静静躺着的三个专业证书,是他加班后熬夜苦读的勋章。
朋友说,他创业初期在零下十度的天气里,在甲方公司门口等了五个小时,睫毛上结着冰晶,只为说上五分钟的项目方案;说他跑断腿谈客户,磨破了三双皮鞋,却从来没在朋友圈抱怨过一句。
我忽然想起那些加班的夜晚,他默默帮我清理桌上堆积的咖啡杯和零食包装袋,想起他说话时带着的淡淡乡音,被我私下里当作"没情调"的证据。
现在的他,西装革履,谈吐优雅,可我眼前总浮现出那个穿着格子衬衫的身影,在晨光里笨拙地递上早餐,在加班后轻轻收拾我的狼藉。
原来那些被我忽视的细节,都是他默默积蓄的能量,而我却用第一印象的枷锁,将他困在"普通"的标签里。
悔恨像潮水般漫上来,淹没了那些自以为是的日子。
我曾嘲笑他不懂浪漫,却没看到他藏在笨拙里的真诚;曾嫌弃他的穿着和口音,却忽视了他骨子里的坚韧与执着。
当他终于蜕变成耀眼的模样,我才惊觉,自己早已在偏见的迷雾里,错过了那个愿意为我默默付出的人。
如今的我,常常在深夜翻出那支被冷落多年的钢笔,笔尖在纸上划过,仿佛能触碰到那些被我辜负的时光。
我知道,有些错过,就像碎了的玻璃,即使拼凑起来,裂痕依然存在。
感情里最痛的遗憾,不是从未开始,而是在对方绽放光芒时才懂得珍惜,却只能在回忆里,一遍遍地问自己:如果当初多看一眼,是不是结局就会不一样?
手机屏幕暗下去,房间里只剩下台灯的微光。
我摸着抽屉里的钢笔,终于明白,这世界上最珍贵的潜力股,从来不是光鲜亮丽的外表,而是藏在平凡之下的努力与坚持。
而我,终究是那个在晨光里弄丢了珍宝的愚人,只能在往后的岁月里,带着满心的遗憾,怀念那件洗旧的格子衫,和那个曾被我轻视的,闪闪发光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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