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羊毛仓库的铁皮顶被夜风掀得哗哗响,像头濒死巨兽在喘粗气。天宇攥着怀里的皮袋站在断墙后,鼻尖萦绕着羊毛燃烧后的焦糊味,混杂着桉树叶腐烂的腥气。十步外的空地上,李老板正和个穿黑风衣的男人对峙,两人的影子被马灯拉得老长,在满地锈铁零件上晃来晃去。
“货呢?”黑风衣的声音像砂纸磨过铁板,带着浓重的东欧口音。他的右手始终插在风衣口袋里,天宇能看到露出的半截枪套——是德国造的毛瑟枪,比英国人的燧发枪快至少三秒钟。
李老板往天宇的方向瞥了眼,喉结滚动着:“货在我朋友手上,马库斯先生,先说好的价……”
“价?”被称作马库斯的男人嗤笑一声,抬脚碾过地上的铁锁链,“在墨尔本,我说的价就是价。”他终于抽出右手,却没拿枪,而是抛过来个沉甸甸的布袋,银币撞击的脆响在空仓库里荡开,“这是五百英镑,够你们这些黄皮猴子回广东买十间大屋了。”
布袋落在李老板脚边,他弯腰去捡的瞬间,天宇突然上前一步,皮袋里的金粒相撞发出沉闷的声响。马库斯的目光立刻像钉子似的钉过来,黑风衣下的肩膀微微绷紧——他显然没料到会有第二个人,更没料到这人敢当众打断他。
“马库斯先生在柏林做过七年军火生意。”天宇的英语带着点广东腔,却字字清晰,“1857年从汉堡港坐船来澳洲,用二十箱火枪换了布朗牧场的三年水源使用权,我说得对吗?”
马库斯的瞳孔猛地收缩。这些事他只跟殖民区的总督提过,眼前这个华人怎么会知道?他缓缓松开插在口袋里的手,指节在枪套上轻轻敲着,像是在计算利弊。
李老板吓得脸都白了,偷偷拽天宇的衣角。来之前说好只交货不谈往事,这分明是在玩火。
天宇却像没察觉,解开皮袋倒出三粒金粒,马灯的光落在上面,映得他眼底一片冷光:“九成九纯度,每粒重一两二钱,按伦敦金市的行情,至少值八百英镑。”他用脚尖把马库斯的钱袋往回踢了踢,“五百英镑,买的是掺了铜的假货,不是梅记的足金。”
“梅记?”马库斯重复着这两个字,突然笑了,“那个被清廷抄了的金号?原来你们是漏网之鱼。”他蹲下身拿起一粒金粒,用牙齿咬了咬,抬头时嘴角沾着点金粉,“纯度确实不错,但你们忘了这里是澳洲——英国人的地盘上,清廷的招牌不值钱。”
仓库外突然传来狗吠,是布朗家的牧羊犬。马库斯竖起耳朵听了听,突然从风衣里掏出个小秤:“我再让一步,六百英镑,现在成交,否则我喊一声,牧场主的人五分钟就能到,到时候你们连一粒金砂都别想带走。”
李老板的脸已经白得像张纸,拼命给天宇使眼色。六百英镑确实比市价低,但在这虎狼环伺的仓库里,能保住命就算万幸。
天宇却拿起那粒带梅花印记的金粒,在马灯前晃了晃:“马库斯先生上个月向旧金山的军火商订了五十支左轮,付的定金就是黄金,对吗?”他看着对方骤然变僵的脸,“可惜那批货在海上遇了台风,您急着填补空缺,否则不会冒险和我们这些‘漏网之鱼’交易。”
这话戳中了马库斯的痛处。他确实急需一批高纯度黄金周转,否则上个月向总督夸下的海口——三个月内武装起一支殖民卫队——就要成泡影。黑风衣下的手攥成了拳,指节泛白。
“七百五十英镑。”天宇加重了语气,“我知道您在仓库东头藏了批火药,足够武装半个营。用这批黄金,您能从新加坡的军火商那里拿到比旧金山更好的货,还能省下三成运费。”
马库斯猛地抬头,眼里闪过一丝狠厉。仓库东头的火药是他最大的秘密,连布朗都不知道,这华人到底是什么来头?他突然意识到,眼前这人根本不是来卖黄金的,是来谈判的——用精准到可怕的情报,逼他亮出底牌。
夜风从破屋顶灌进来,吹得马灯剧烈摇晃,三人的影子在墙上扭曲成怪异的形状。远处的狗吠声渐渐平息,只有仓库角落的老鼠窸窸窣窣跑过,撞翻了个空铁桶。
“七百英镑。”马库斯终于松了口,声音里带着不甘,“再送我一粒当添头,就当……交个朋友。”
天宇把三粒金粒放在秤上,马库斯的伙计赶紧过来称重,秤砣晃了晃,刚好停在三两六钱的刻度上。当马库斯的人把钱袋递过来时,林深突然按住袋口:“还有件事——我要知道三年前,是谁向清廷告密,说梅记私通海盗。”
马库斯的眼神闪烁了一下,从怀里掏出个小本子,撕下一页递过来:“上面有个名字,是当时广州十三行的买办,现在在墨尔本做茶叶生意。至于更深的……你们惹不起。”
天宇接过那张纸,借着马灯光看了眼,上面的名字被墨水洇得有些模糊,却足够辨认。他把金粒推过去,接过沉甸甸的钱袋,银币的棱角硌着掌心,像块烧红的烙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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