狡讼师:颠倒黑白的诡谲之策
浙江有个儿子,动手殴打七十岁的老父亲,还把老人的牙给打落了。老人捡起自己的牙,气得直接告到官府,要治儿子的罪。
儿子吓得魂飞魄散,赶紧找到当地一个有名的讼师(古代打官司的“律师”,常靠钻法律空子吃饭)求救,许诺给一百两银子当报酬。讼师一开始连连摇头:“这事儿太难办了!殴打老父亲,还是打掉牙,这是重罪,没辙!”儿子急了,又加了钱,死缠烂打地求他,讼师才松口:“行吧,你先回去,我留三天时间想想办法。”
到了第二天,讼师突然叫住儿子:“有办法了!你让所有人都退下,我要跟你咬耳朵说悄悄话。”儿子赶紧凑过去,把耳朵贴到讼师嘴边。没想到讼师突然一口咬下去,直接咬断了儿子半只耳朵,鲜血瞬间染透了儿子的衣服。儿子疼得差点跳起来,又惊又怒。讼师赶紧按住他:“别喊!这才是救你的关键!你把这半只耳朵藏好,等官府审讯的时候再拿出来。”
等到开庭对质时,儿子按照讼师教的,当场拿出藏好的半只耳朵,反咬一口辩解:“大人,不是我打我爹!是他自己咬我的耳朵,用力太猛,才把自己的牙给咬掉了!”官府一听,觉得有理:耳朵长在自己头上,根本没法自己咬到;而且老人年纪大了,牙齿本来就松动,咬东西太用力掉了很正常。最后,官府居然真的相信了他的鬼话,把他无罪释放了。
冯梦龙点评:儿子殴打父亲,却靠着奸计逃脱了罪责,这个讼师颠倒国法纲纪的本事,实在太可怕了!不过,他想出的计策,也确实够奇特、够出人意料的。
【管理智慧】
狡讼师的“恶策”警示:管理中结果与伦理的永恒博弈
浙中恶子殴父堕齿,狡讼师以“啮耳构陷”之计助其脱罪——这则充满荒诞与寒意的故事,绝非单纯的司法奇闻,而是照见管理领域“结果至上”陷阱的一面镜子。讼师的“奇策”,本质是极端功利主义的产物:为达成“免罪”目标,不惜颠倒黑白、操纵证据,将伦理底线与规则权威踩在脚下。这种“只要结果对,不问手段错”的思维,在现代管理中并不鲜见——从财务造假的企业高管,到纵容违规的团队负责人,他们都在重复着“狡讼师式”的选择。而故事的警示意义恰恰在于:管理的成功,从来不是“达成目标”的单一维度,而是“目标正当性”与“手段合规性”的统一。狡讼师的“一时得逞”,终究会被规则反噬;而脱离伦理约束的管理,也终将走向崩塌。
结果导向的异化:从“目标驱动”到“底线失守”
狡讼师与恶子的合作,始于“免罪”这一单一目标的绑定。恶子因“殴父堕齿”面临重罚,将“脱罪”视为唯一诉求,为此不惜支付重金;讼师则将“达成委托目标”作为核心KPI,无视委托行为本身的伦理瑕疵。这种“目标压倒一切”的思维,正是现代管理中“结果导向异化”的雏形——当组织将“业绩”“指标”“利润”等结果性指标提升至绝对高度,却缺乏对“达成路径”的约束时,必然会催生“狡讼师式”的投机行为。
最典型的案例便是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三鹿集团为达成“蛋白质含量达标”的质量目标,同时控制成本,竟纵容管理层在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这种“以毒达标”的手段,与讼师“以伤脱罪”的逻辑如出一辙:都是为了规避“目标未达成的惩罚”,选择了最快捷却最邪恶的路径。事件曝光后,三鹿集团瞬间破产,多名高管入狱,数十万婴幼儿健康受损,其代价远比“目标未达成”更为惨重。类似的还有安然公司的财务造假案:为维持股价稳定与业绩增长,安然高管通过“特殊目的实体”隐瞒债务、虚增利润,最终被曝光后,这家全球顶尖的能源企业迅速崩塌,连带摧毁了百年投行安达信。
这些案例与狡讼师的故事形成闭环:恶子脱罪只是“短期结果”,其“殴父”的恶名与伦理污点无法抹去;三鹿与安然的“业绩光鲜”只是“虚假繁荣”,违背伦理的手段终将触发更剧烈的崩塌。这揭示了管理的核心规律:结果的价值,必须建立在“手段正当”的基础上。正如殴打父亲的恶行不会因“免罪”而变得合理,企业的业绩也不会因“违规”而具备真正的价值。当管理者像狡讼师那样,将“达成目标”作为突破伦理的借口时,本质上是在为组织埋下毁灭的种子。
规则博弈的误区:从“合规利用”到“漏洞操纵”
狡讼师的“奇策”之所以能得逞,核心在于他精准捕捉到了司法规则的“认知漏洞”:其一,利用“耳朵无法自啮”的常识,将“耳伤”与“父啮”强绑定,制造“被动反击”的假象;其二,利用“老人牙齿松动”的生理特点,合理化“啮耳堕齿”的逻辑,让法官形成“恶子系自卫”的判断。这种“操纵规则漏洞”的行为,与现代管理中“合规投机”的思维高度契合——部分管理者不将精力放在“遵守规则、提升能力”上,而是专研“如何钻规则空子、规避监管”,将规则视为“需要突破的障碍”,而非“需要遵守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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