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依旧每日教书、耕读、侍奉母亲。闲暇时,便整理往日所学所思,注疏经典,或为村人书写信函、契约,分文不取。
他的平静与坚守,像一股无声的力量,逐渐影响了周遭。那些原本疏远他的乡邻,见他虽遭大难,却始终不怨不怒,持身中正,渐渐又重新接纳了他。社学里的孩子,也慢慢多了起来。
就在玄明几乎已习惯这种乡居教书的平淡生活时,转机,在他完全未曾预料的情况下,到来了。
那伙流窜于黑水、清河两县作案的悍匪,在邻郡再次犯案时,被当地严阵以待的官兵合围,悉数擒获。
审讯之中,为求减刑,匪首不仅交代了在邻郡的罪行,更将此前在黑水县劫掠庄园、以及顺手牵羊在清河县赵员外家盗走五头耕牛的事情,一并和盘托出,细节清晰,赃物去向明确。
邻郡的公文连同匪首画押的供状,被快马送至郡守衙门。
一直对玄明之事心存疑虑却无力回天的郡学博士,听闻此事,立刻联合几位清流官员,向郡守进言。
铁证如山!
郡守大人面对那份详尽的供状,回想起之前对玄明的武断处置,脸上也不禁有些讪讪。他确实受了流言蒙蔽,又因不喜玄明“孤直”的性子,而未加详查。
“不想此子,竟真蒙受了如此不白之冤……”郡守沉吟片刻,心中既有愧疚,亦有对玄明那份身处逆境却不行妄动、坚守正道的欣赏。若他当时真走了行贿的门路,此刻即便真相大白,自己也断然不会再用他。
很快,一道新的任命公文下达至桑梓里。
“……前查清河县丞玄明被劾一案,今经核实,乃邻县流匪所为,与玄明无涉。玄明到任以来,清廉勤勉,并无失职。之前革职查办,实属误判。着即日起,恢复玄明县丞之职,暂代行县令事,望其戴罪立功,勤勉政务,不负朝廷厚望。另,赐帛五匹,钱十贯,以慰其冤。”
宣读完公文,宣旨的郡吏脸上堆满了笑容,与上次前来革职时的冷若冰霜判若两人。
乡邻们聚集过来,脸上洋溢着与有荣焉的喜悦。孩子们围着玄明,叽叽喳喳地叫着“先生”。
母亲站在屋门口,偷偷擦拭着眼角的泪水。
玄明接过那卷代表着清白与复职的公文,心中并无太多波澜,只有一种“果然如此”的平静。
他因在遭受无妄之灾后,始终坚守正道,不起妄念,不行妄动(可贞),故而虽经风波,却未曾因此陷入更深的泥淖,人格无损,清白得还,终得无咎(无咎)。
通过玄明被革职后回乡教书,面对旧友“行贿脱罪”的诱惑及生活困境,依然选择坚守正道、静待天时的经历,深刻阐释了无妄卦九四爻辞“可贞,无咎”的智慧。玄明在蒙受不白之冤(无妄之灾)后,并未消沉或铤而走险,而是以“守持正固”的态度面对逆境(可贞),拒绝一切非分之举,最终等来真相大白,恢复官职与名誉,避免了因妄动而可能导致的更大过错与灾祸(无咎)。此章昭示:身处困境,持守正道往往是渡过危局、迎接转机的根本,内心之正可抵御外境之邪,静守有时比盲动更为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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