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的夜雾顺着冰山酒店的破碎玻璃钻进来,与硝烟混在一起,在大堂里织成一片浑浊的灰。
枪声刚响半分钟,走廊尽头就传来整齐的脚步声。
企鹅人的黑西服手下冲了出来,白衬衫领口系得一丝不苟,黑皮鞋擦得锃亮,若不是手里端着改装过的突击步枪,活像刚下班的白领。
可当他们看到大堂中间那个端着霰弹枪“乱喷”的身影时,齐齐愣了一秒。
那是戈登?哥谭警局的“最硬的骨头”,怎么会单枪匹马闯进来?
但这愣神只持续了一瞬。下一秒,他们咬牙切齿地把枪口对准戈登,扳机扣得“咔咔”响。
哥谭的超级罪犯都有标志性着装:急冻人的手下裹着爱斯基摩人似的防寒服,戴挡风镜,挥曲棍球棒;小丑的喽啰画着油彩脸,穿条纹衫。
而企鹅人的这些黑西服枪手,没花哨打扮,却比超能力罪犯更难缠,他们懂战术,会隐蔽,知道怎么用环境制造最大破坏,前几年端掉哥谭港的军火库时,就是这群人用一把霰弹枪堵了警局三个小队。
“砰!”
第一声枪响从黑西服堆里炸开。戈登早有准备,身体像离弦的箭一样鱼跃飞扑,就地一滚,后背重重撞在罗马柱上。
石屑瞬间纷飞,子弹“嗖嗖”擦着他的耳际飞过,打在柱子上留下一个个深孔。
他靠在柱后,慢条斯理地吸了口烟,灰色的烟气从鼻孔喷出来,混着硝烟味格外呛人。
指尖摸过霰弹枪的弹仓,确认还剩五发独头弹,又伸手摘下胸口挂的破片手雷,牙齿咬下保险环,手腕一甩,手雷“咕噜噜”滚向人群。
“轰!”
手雷落地即炸,破片像暴雨般激射。
戈登掐着时间,足够破片覆盖十米范围,也足够他躲在柱后不受波及。
硝烟还没散,他已经一手端霰弹枪,一手抄起地上掉落的轻机枪,从罗马柱后转了出来。
身体贴着地面转圈,轻机枪的枪口喷出火舌,“哒哒哒哒”的枪声盖过一切,弹壳“叮叮当当”掉在破碎的水晶渣上,溅起细碎的火花。
一梭子子弹一口气射完,火线在大堂里扫出一道弧形,黑西服枪手们被压得缩在掩体后,连头都不敢抬。
戈登随手把空了的轻机枪扔出去,砸中一个想探头的枪手的肩膀,那人惨叫着倒下去。
他双手握紧霰弹枪,迈开步子往前走,M1216霰弹枪的有效射程是100米,但杀伤力最强的是20到30米的距离,独头弹能在这个范围内撕开“永久性受损组织空腔”,连弹托都能嵌进肉里。
现在,他正一步步走进这个“死亡距离”。
充当掩体的实木桌子被霰弹扫得千疮百孔,木屑混着白烟往外冒;大理石柜台的边角被轰碎,碎石砸在枪手们的背上。
躲在后面的人大多身中数枪,有的胳膊被打穿,有的腿骨露在外面,哀嚎声在大堂里此起彼伏。
戈登的脸阴沉得能滴出水,边往前走边给霰弹枪装弹,金属弹壳塞进弹仓的声音,在混乱中格外清晰。
战斗还在继续。一个黑西服枪手慌了神,从柜台后拖出一具火箭筒,这是企鹅人藏在大堂暗格里的“压箱底”武器,高爆弹头能轰穿银行金库的门。
在封闭的酒店里用这玩意儿,无异于同归于尽,但他已经顾不上了,戈登的霰弹枪离他只有十米,再不退,就要被轰成筛子。
戈登眼角余光瞥见那具火箭筒,脚步没停。
他突然加速,一枪托砸在旁边一个枪手的脸上,那人的鼻子瞬间塌了,鲜血喷了戈登一脸。
紧接着,他一脚踹在对方的膝盖上,“咔嚓”一声脆响,膝盖骨碎裂,枪手惨叫着跪下来。
戈登踩着他的肩膀,身体猛地跃起,双手握着霰弹枪的枪管,像劈剑似的凌空劈在摆弄火箭筒的枪手肩上。
“咯吱——”刺耳的骨裂声在大堂里回荡。
这一击力道极大,不仅打碎了枪手的肩胛骨,连霰弹枪的枪管都被劈断,零件“哗啦啦”掉在地上。
枪手疼得满头冷汗,眼睛瞬间充血,连惨叫都没发出来就昏了过去。
戈登一脚把人踢到一边,弯腰扛起火箭筒,手指拂过弹仓,里面有一发高爆弹。
够了。
接下来的路,突然变得“太平”。
黑西服枪手们看到戈登扛着火箭筒,吓得“妈呀”一声往后退,枪口都不敢抬。
谁都不敢赌,万一打死戈登前,他扣下火箭筒扳机,整个大堂都会被炸塌,他们谁也活不了。
这群在哥谭刀光剑影里摸爬滚打的人,第一次怕了,怕的不是子弹,是这个疯了的局长手里的“大杀器”。
戈登对冰山酒店的布局熟得像自己家。他扛着火箭筒,在枪手们的“目送”下往前走,弯弯绕绕穿过破碎的走廊,来到一扇厚重的实木门前,这是企鹅人的办公室。
他叼着烟,眯起眼睛,对着门后的枪手晃了晃火箭筒:“打开。”
门后的枪手愣了一下。戈登的脸色沉了沉,喉咙里发出一声“嗯”,火箭筒微微抬起,炮口对准门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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