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空万里,烈阳如火,纽约的天空干净得没有一丝云,金灿灿的阳光洒在街道上,与哥谭常年灰蒙蒙、混着工业废气的天形成鲜明对比。
在托雷斯特眼里,纽约这地方,天天都是好天气。
他从“水泊梁山”(原大陆酒店)出来,酒店正处于装修阶段,暂停营业。
门口的装修工人正小心翼翼地卸下那块“大陆酒店”的黄铜招牌,取而代之的是一块黑底金字的“水泊梁山”匾额,字体苍劲有力。
楼顶,几根粗壮的旗杆已经立了起来,再过几天,“替天行道”的大旗就要挂上,一派百废待兴、欣欣向荣的景象。
托雷斯特看得心情舒畅,觉得胸前的红领带都比平时鲜艳了几分。
他在门口伸了个大大的懒腰,骨头节“咔咔”作响,掏出烟盒点上一支,深深吸了一口,刚吐了个烟圈,还没抽两口,突然觉得右耳朵一阵发痒。
他下意识地抬手一摸,指尖传来温热黏腻的触感,低头一看,满手都是暗红的血。
“嗯?”托雷斯特皱了皱眉,有点迷糊,“难道老子中耳炎犯了?”
话音刚落,一阵钻心的脑仁疼猛地袭来,像是有根细针在太阳穴里搅动。
他瞳孔骤然收缩,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不是中耳炎,是中弹了!
就在他反应过来的瞬间,那颗致伤的子弹,早已完成了一段精准到恐怖的飞行轨迹。
它长约五六公分,通体银白,弹身上刻着繁密精致的花纹,像是某种古老的图腾,在阳光下反射出冷冽的光。
子弹从纽约郊外一栋摩天大楼的顶层射出,越过林立的高楼大厦,如一道银色闪电,精准地穿透了一栋写字楼露天电梯里文职人员手里的咖啡杯,热咖啡“哗啦”一声溅出,烫得那人惊呼出声,子弹却毫不停留,继续往前飞。
下一秒,它擦过一位刚买完早餐的女士唇边,精准地从她送到嘴边的甜甜圈中心穿过,糖霜碎屑纷飞,女士愣在原地,看着破了个洞的甜甜圈,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子弹并未减速,径直飞向商场顶层的露天停车场,贴着一排排车辆的窗台掠过,带起细微的气流,吹动了车窗上的灰尘,而后猛地下坠,调整角度,朝着“水泊梁山”门口的托雷斯特,精准无误地射去。
没有多余的偏差,没有丝毫的犹豫,那颗刻着花纹的银白子弹,穿过层层阻碍,最终击穿了托雷斯特的右边耳朵,带着血丝,钉进了身后的装修脚手架里,发出“叮”的一声脆响。
托雷斯特捂着流血的耳朵,脑仁疼得越来越烈,眼神却瞬间变得冰冷刺骨。
他抬头,目光如鹰隼般扫过纽约的高楼大厦,红领带在烈阳下猎猎作响。
“狙击手?”他低声呢喃,嘴角勾起一抹嗜血的笑容,“敢在老子的地盘上开枪,活得不耐烦了!”
烈阳依旧如火,“水泊梁山”的装修还在继续,可空气里,已经弥漫开浓浓的杀意。
一场突如其来的狙击,打破了纽约的宁静,也点燃了托雷斯特的怒火,他倒要看看,是谁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托雷斯特扯下红领带,随意缠在流血的右耳上,勒得紧紧的,血渍很快浸透了布料,他却毫不在意,只是皱着眉啐了一口。
最近事儿堆成山,高桌会的赔款还没到账,水泊梁山的装修要盯着,海扁王那小子还没拐上山,罗杰斯找儿子的事也时不时要搭把手,哪有功夫跟这些藏头露尾的小卡拉米纠缠?
可他心里门儿清,这一枪绝不是空穴来风。
那天晚上跟高桌会对峙,雨幕里藏着不少不怀好意的眼睛。
那个戴灰色毛线帽、怀里揣着个小女孩的男人,眼神阴恻恻的,不像杀手倒像个猎手;
还有个脑袋后面贴着黑色二维码的光头佬,站在人群最后,手指一直按在腰间,透着股诡异;
更别提一帮穿得花里胡哨、脸上画着亮片的女娃娃,看着像街头艺人,实则个个腰间藏着短刃,盯着他的眼神恨不得剜块肉下来。
这些人,当时就被他记在了小本本上。
托雷斯特这人,别的毛病没有,就是小心眼,睚眦必报。
别说现在真挨了一枪,耳朵还在嗡嗡响,就算是墙里嵌了颗没伤到他的子弹,他都得扒了墙找到开枪的人,拆了对方的骨头当柴烧。
他抬手拔出钉在脚手架上的银白子弹,指尖摩挲着上面繁密的花纹,眼神冷得像冰。
子弹做工精致,不像普通杀手能用得起的,十有八九是那晚藏在暗处的某拨人。
托雷斯特的偶像可是那位一米八几,喜欢跟人赌子弹的瘦高个,最喜欢这位燕姓大哥说的两句话:
“我会杀死每一个胆敢向我开枪的人,哪怕的枪里没有子弹。”
“像你这样的人要怎么改变呢?安!回答我——只有死!”
老霸气了讲。
“呵,敢打老子的主意。”托雷斯特把子弹揣进西装内袋,拍了拍,像是收了份“见面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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