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里一片漆黑,弥漫着淡淡的香水味,混合着高级木材的气息。老鬼打开手电筒,光线扫过之处,皆是奢华——意大利真皮沙发,墙上挂着不知名的油画,客厅中央的水晶灯折射出细碎的光。
他没有停留,凭着二十年的经验,他知道有钱人总爱把秘密藏在哪些地方。
很快他就在衣帽间找到了藏在衣柜里面的暗室。
那一刻,老鬼的呼吸都停了。
一沓沓崭新的人民币,码得整整齐齐,从地面一直砌到天花板,形成了四面厚厚的“钱墙”。
老鬼伸出手,指尖划过钞票的纹路,纸张的挺括感透过指尖传遍全身。他这辈子见过最多的钱,也不过是几十万,可眼前这一屋子,粗略一算,至少上千万。
他站在钱墙中间,愣了足足十分钟,心里的贪婪像野草般疯长,可那三条规矩和心底的底线却像缰绳,死死拉住了他。他从帆布包里掏出一个塑料袋,只抽了最上面的八十万——这是他早就盘算好的数,开一家小店,不多不少,刚好够。
至于为什么不拿更多,或许是帆布包实在装不下,或许是那点可笑的盗亦有道还在作祟,他只知道,够了就好。
他把钱仔细裹好,塞进包里,像来时一样悄无声息地退出了屋子。没有碰桌上的珠宝,没有动床头柜里的名表,甚至没留下一丝指纹。
关上门的那一刻,老鬼回头看了一眼,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辈子,再也不做这行了。
三个月后,风头过了,老鬼在夜市摊遇见了一个刚二十岁的姑娘,穿着简单的白T恤和牛仔裤,手里拿着一串糖葫芦,笑得眉眼弯弯。
她的眼睛亮得像浸了蜜的星辰,笑起来脸颊上会浮现两个浅浅的梨涡,说话的声音软乎乎的,像羽毛轻轻搔在人心上。
老鬼那年三十六岁,半辈子漂泊,见惯了人心险恶,从未相信过什么狗屁爱情,可在看见那个女孩的那一刻,他感觉自己那颗早已麻木的心,突然跳得飞快。
他沦陷了。
可他知道,自己除了钱可谓一无是处,女孩凭什么跟自己,难道喜欢自己老,喜欢自己不洗澡?
他从来不相信什么年龄相差过大的爱情,就算喜欢成熟的,也不用找个爹结婚,更不用说爷爷了。
老鬼开始笨拙地追求这个女孩。他先是把自己从头到脚换了个遍,扔掉了穿了多年的旧夹克,换上了定制的深灰色西装,皮鞋擦得能照见人影;他学着成功人士的样子,说话放慢语速,手里拎着公文包,假装自己是做小生意的老板。
每天下班,他会准时出现在女孩打工的服装店门口,制造偶遇,有时手里会捧着一束新鲜的玫瑰;
周末,他会约女孩去城里最好的西餐厅,虽然他自己吃不惯那些半生不熟的牛排;
他还会给女孩买名牌包和衣服,在钞能力的作用下,女孩很快答应了做他的女朋友。
钱像流水一样花出去,可老鬼一点也不心疼。那些钱本就是不义之财,能花在女孩身上,能换她一个笑容,在他看来,倒像是给下半辈子积了德。
有一天,女孩红着眼睛对他说,她父亲得了重病,需要十万块做手术。老鬼想都没想,当天就把钱转了过去。那天晚上,女孩格外温柔,像一条缠人的水蛇,主动的让老鬼心里满是满足,觉得这辈子终于有了归宿。
接下来的半年,老鬼带着女孩走遍了国内的知名景点,丽江的古城、三亚的海滩、张家界的山峰,每一处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女孩说弟弟要盖房子,老鬼又拿出了十万;女孩喜欢首饰,他就带着她去金店,挑最亮的项链、最闪的耳环。
八十万很快就花得所剩无几。回到黄口市后,老鬼才发现,自己除了偷,什么正经本事都没有,老鬼咬了咬牙,决定再干一次。
他选了一个僻静的高档小区,目标是一个看上去很有钱的年轻男人。那男人打扮时尚,穿潮牌,戴名表,住的是三室一厅的大平层,而且看作息,应该是独居。老鬼花了一天时间蹲守,确认了男人的出行规律。第二天,他跟女孩说要去外地谈生意,揣着工具,坐公交车来到了小区。
男人出门后,老鬼熟练地撬开了三楼的门。刚关上门,还没来得及打量屋里的环境,就听见浴室里传来“哗哗”的水声,氤氲的热气顺着门缝飘出来,夹杂着熟悉的沐浴露香味。老鬼心里一紧,暗骂自己大意,转身就要往门口退。
“亲爱的,你这么快就买回来了?”
浴室里传来的声音柔得发腻,像一根细针,猝不及防地扎进了老鬼的耳膜。那声音,他太熟悉了——是女孩的声音!
老鬼的脚步像灌了铅,瞬间僵在原地。浑身的血液仿佛在这一刻冻结,手脚冰凉,耳鸣声嗡嗡作响。
浴室里的水声停了。几秒钟后,门被缓缓拉开,女孩的声音带着笑意传来:“其实不戴也没关系呀,我这几天是安全期……”
热水的雾气扑面而来,老鬼眼睁睁地看着女孩一丝不挂地走了出来。她的头发湿漉漉地贴在肩头,水珠顺着雪白的满月滑落,脸上带着沐浴后的绯红,眉眼间满是娇嗔。这具躯体,老鬼太熟悉了,熟悉到知道她哪里长了颗小小的痣,熟悉到能想起她每一次的温柔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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