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静,窗外传来更夫“天干物燥,小心火烛”的悠长梆子声,由远及近,再由近及远,最后彻底消融在寂静的夜色里。
白日里的喧嚣与药香,都已在济世堂的门板后沉淀了下来。
此刻,唯有后院的书房里,还亮着一盏豆大的油灯,安静地、固执地,在浓稠的夜幕中,撑开一小片温暖的昏黄色光晕。
光晕之下,阿婉,已经比刚来时长高了一大截,昔日那身洗得发白的破旧衣衫,也换成了吴长生亲手为她挑选的、柔软舒适的细棉布裙。
她端正地坐在小书桌前,小小的身子挺得笔直,正就着灯光,用一根细细的炭笔,一笔一划地练习着白天新学的药名。
她写得很慢,很认真,每一笔都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宣纸上,一行行歪歪扭扭、却又极力模仿着字帖风骨的字迹,渐渐成型——“当归”、“远志”、“续断”。
吴长生没有打扰她,只是靠在不远处的一张大圈椅里,手中捧着一本从陈秉文那儿得来的杂书,看得津津有味。
阿婉练字,他看书,两人共享着这一方小小的光明,互不干扰,却又无比和谐,构成了一幅无声的、名为“家”的画卷。
吴长生看的,是一本名为《前朝异闻录》的游记。
书的纸张已经泛黄发脆,上面记载了许多早已湮没在历史尘埃中的奇闻异事。
吴长生对这些故事的兴趣,远胜过枯燥的医经。
忽然,他翻书的手指微微一顿,目光被其中一篇关于“冠军侯”的记载,给牢牢吸引住了。
“……冠军侯霍去病,天纵奇才,年十七,拜骠骑将军,封狼居胥,为大夏朝立下不世之功。然天妒英才,年二十三,暴卒。其墓,依山而建,仿南山之形,藏于云雾之间,不知其踪。墓中以水银为江河,星辰为穹顶,奇珍异宝无数。然最珍贵者,非金玉也。民间有传,侯爷远征西域,曾于一古国神庙中,得神功残卷一卷,名曰《龙象般若》,有龙象之力,可开山断流。此卷,或随侯爷一同葬入墓中,以待有缘……”
短短百余字,却让吴长生的心跳,漏了一拍。
龙象之力,开山断流……
这八个字,像一粒滚烫的火种,瞬间点燃了吴长生内心深处那片名为“渴望”的荒原。
吴长生想起了乱葬岗的那个雨夜,想起了李顺那张狰狞的脸,想起了自己面对死亡时的无力。
若是那时,自己拥有这所谓的“龙象之力”,又何至于沦落到那般境地?
如今,吴长生有了阿婉,有了这个家,守护的念头,早已取代了复仇的执念。
可守护,同样需要力量。
一种能碾碎所有阴谋诡计,能抵挡一切天灾人祸的、绝对的力量。
吴长生反复将那段文字读了数遍,直到将每一个字都刻入脑海,这才不动声色地,将那一页的书角,轻轻折了起来。
放下这本《前朝异闻录》,吴长生又从箱底翻出了几本更为残破的小册子。
其中一本,没有封面,纸张也极为粗糙,上面只写着四个字——《易容小术》。
吴长生随手翻了翻,发现里面记载的,都是些改变容貌的旁门左道。
比如用某种特殊的白色黏土混合蛋清,敷在脸上,便可模拟出老人的皱纹;又比如用猪皮硝制后,削成薄如蝉翼的面皮,贴在脸上,可以改变轮廓。
书中画着许多稀奇古怪的图谱,看起来颇为有趣。
“哗众取宠的江湖把戏罢了。”
吴长生笑了笑。自己是济世救人的大夫,行得正,坐得端,这济世堂的招牌和自己的脸,就是最好的信誉,何需改换容貌?
他觉得这东西于自己并无大用,便随手将其与几本志怪小说放在了一起,并未太过在意。
“爹爹,我写好了。”
阿婉清脆的声音,打断了吴长生的思绪。
吴长生回过神,走到阿婉身边,看着她写的字,温和地笑道:“不错,‘远志’这两个字,写得很有力气。远志,远志,寄托远大志向的意思,我们阿婉将来,一定能成为一个了不起的大夫。”
阿婉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小脸微红,她放下炭笔,揉了揉有些酸涩的眼睛,习惯性地打了个哈欠,抬头看着灯下父亲的侧脸。
油灯的光,柔和地勾勒着吴长生的轮廓。
吴长生的眉眼,还是那么温和,鼻梁还是那么挺直,下巴的线条,还是那么干净利落。
阿婉看着看着,忽然就怔住了。
她小小的脑袋里,毫无征兆地冒出了一个奇怪的念头。
阿婉先是低头看了看自己写字的、又小又嫩的手,然后想起了王平哥哥那双已经长出薄茧、大了整整一圈的手。
他们都在长大。
阿婉想起了王伯伯,那个像铁塔一样的汉子,去年过年时,鬓角的白头发还只是几根,前几天再见,却已经是一小片了。
又想起了陈先生,那个温文尔雅的读书人,第一次见到时,眼角还没有皱纹,可现在,每次笑起来的时候,眼角的纹路就像一朵绽开的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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