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宝珠停下脚步,鼓足勇气转身来到霍颜初身边,直接拿起桌上的气泡水,泼在了她脸上!
“你疯了吗?!”
霍颜初尖叫出声。
下一秒,周围全都朝这边看了过来。
霍颜初双肩起伏不停,显然气得不轻,她抬手就要去打许宝珠,没曾想,许宝珠却在半空截住了她的手。
“你个没人要的贱货,竟敢这么对我!爸妈不会饶了你的!大哥二哥也不会放过你!”
许宝珠盯着她喷火的双眼,笑了。
这是她长这么大第一次和别人对抗,可不知为何听到对方的话,眼里会忍不住闪着泪花。
但她知道,自己这个时候千万不能成为一个软蛋,她深吸一口气,索性破罐子破摔。
“好啊!我倒要看看霍氏集团的董事长和董事长夫人,还有霍氏集团的两位霍公子,是怎样为了你这个冒牌货,亲自动手收拾他们的亲闺女和亲妹妹的!”
听到这话,众人脸上精彩纷呈。
“我去,这么劲爆么!这女孩的意思是霍颜初是冒牌货,她才是真千金?”
“简直就是小说里的狗血剧情照进现实!”
“我就说刚才我没听错,霍颜初明明亲口承认自己霸占了真千金的位置,啧,真不要脸!”
……
“放开我!”
霍颜初感觉颜面尽失,现在只想快速去洗手间整理一下仪容然后离开这里。
她挣扎了一下,没挣脱,再次挣扎的时候,许宝珠手上一松。
霍颜初便踉跄地跌坐在地。
“你个没人要的东西,居然还推我?!”
许宝珠冷眼看着她,话锋一转。
“霍颜初,我承认你目前比我优秀,但你别忘了,如果你没有顶替我的身份,怎么可能获得这么好的资源?你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建立在窃取我原本的人生之上!你有什么资格对我耀武扬威?又有什么资格取笑嘲讽我?!”
她说这些话像是用尽了全部力气。
许宝珠看了眼依旧倒在地上的霍颜初,语带嘲讽:“偷来的人生还能说得这么理直气壮,你才是不要脸的那个!”
说完,也不再管霍颜初做出什么反应,便直接离开了西餐厅。
回到出租屋,许宝珠扫了眼屋内。
一张床,一张桌椅,还有一个放着几件廉价衣服的布衣柜。
此时,她脑子里全是霍颜初和霍仲坤夫妻在电话里说的话。
她感觉她活着就是个笑话!
田素素为了自己的女儿,调包了她,养在身边却不爱她,后来田素素嫁给别的男人,她被继父骚扰,田素素不帮她就算了,还骂她是个骚狐狸!
霍家没人要她,她刚才又发了疯似的那样对霍颜初,霍家肯定不会轻易放过她!
想到这,许宝珠忍不住苦笑起来,笑着笑着就哭了。
她感觉自己已经走投无路了,她的人生仿佛再也看不见光了。
余光接触到桌子上的名片,许宝珠拿了起来。
当铺门口的风铃声响起,温燃已经坐在了当铺里。
看着出现在当铺的许宝珠,温燃笑道:“欢迎来到第七号当铺,在这里一切都可以典当,只要你愿意付出代价,必定心想事成。”
此刻,许宝珠头顶正顶着一张当票。
典当人:许宝珠
职业:学生
可当之物:亲情、自尊心、恒心
换取之物:待填
许宝珠上前,黯淡的眸底终于亮起一丝光来。
“如果我想要将来事业有成,靠自己的努力成为豪门呢?这样也可以?”
“当然,只要你愿意典当亲情。”
许宝珠犹豫了一下,很快就做出了决定。
“好,我愿意典当亲情。”
既然家人从未爱过她,从未想过跟她相认,那她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那就签字吧。”
温燃将实化的当票推到她面前,许宝珠拿起桌上的笔,认真写下自己的名字,按下手印后,契成。
温燃来到她身边,从她头顶抽出了一团橙色的气体,放入空瓶,又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才将人送走。
“真可惜,霍家人错把珍珠当鱼目。”
未来这个看似瘦弱,自尊心极强的许宝珠会在大学毕业后选择做自媒体,而且还收获了不少粉丝,但她并没有只做网络博主,而是把赚来的钱投资自己,学习珠宝设计和经商管理,并且成立了自己的品牌。
虽然一开始并不顺利,经历了不少波折,但在一次跟霍家竞争同一个大客户的订单时,许宝珠还是凭自己的实力和真诚打动了客户,成功拿下订单。
到了中年,她也确实成为了当之无愧的女富豪。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七月的夏日热得人根本不想出门,白天只想呆在空调房。
等到午后,温燃才带着弟弟出门去吃饭,听说在体育场那边有演唱会,温燃便奔着人群而来。
没想到,体育场附近的饭店都人满为患,温燃选了一家不用排队的面馆,虽然味道一般,但胜在快。
吃完饭出来,温寻想喝果汁,饮品店在商场一楼中庭,排队的人不少。
温燃让温寻坐在旁边的长椅上等,自己排到队伍里,因为怕在商场遇到人贩子,温燃一直用手机跟温寻语音通话。
等快到她的时候,前面拿奶茶的女孩光顾着低头在手机上回复消息,不小心撞了下她,温燃的手机差点被撞掉,女孩手里的票掉在了地上。
“对不起!”
女孩主动道歉。
温燃弯腰去帮她捡票,是今晚演唱会的门票,温燃在上学的时候听过这个男歌手,是选秀出身,特别有才华。
女孩穿着一件粉色连衣裙,扎着高马尾,脸上化着很精致的妆,眼影亮闪闪的,一看就是为今晚的演唱会特意打扮的。
她接过门票,对温燃笑得甜美,
“谢谢你!”
女孩笑的时候,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
温燃盯着她看了几秒,眉头微蹙。
“今晚的演唱会,你最好别去”
女孩脸上的笑凝固了一下,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不舒服,但出于礼貌,她还是笑着说:“薛霁朗是我很喜欢的歌手,我喜欢了他五年,好不容易才买到了票,当然要去了。”
“那如果我说,你去了演唱会后,不仅会发烧,还会走半个月的霉运,你还要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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