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缔约施行款!
一、此约以汉文、荷兰文各缮二份,由大明首辅真君与荷兰执政签押用印,交换存照。
二、条约自交换之日起施行,昭告天下,咸使闻知。
当条约签订过后,呈到了陈天王这里后,陈天王看着条文,微微颔首,他朝申耀荣等大臣们道。
“尔等可知,孤最看中的,乃是条约中的哪一款?”
“自然是宣教!”
诸葛大道不假思索,他面泛红光。
陈天王微微颔首。
“不错,不错!”
“孤所最为看重者,乃是其上宣教之条款!”
好吧,陈天王可是要统御世间万邦,而达到这一目的,靠武力征服嘛,是有些困难的,暂时想要派兵去征服欧洲,几乎不可能,而且经济成本过高,有些不值得。
而以贸易为纽带,通过信仰的方式,进行渗透!
既经济,又实惠!
毕竟,陈天王可是自称耶稣再世的,光是这一个宣称,再配合着陈天王的“法力”,和双方之间看似平等的传教自由,就能够让陈天王的“真约派”,以极为轻松的代价,篡取了欧洲教士们发展了一千多年,才发展起来的信仰基础!
只见到,陈天王看着一旁的诸葛大道。
“天枢院要在综合大学内,增设通译学院!”
“既要将孤的《真经》翻译成各国文字,还要培养出来通晓各国语言的宣教人才,接下来,他们可是要前往全世界,进行宣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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