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赵德龙被分配到了最基础,也是最屈辱的工作,那就是清理和搬运。
当金丝矿工队从规划好的地基区域挖出大量的泥土和碎石时,他就需要和几个金色猴子一起,用簸箕和手推车,将这些废料一车一车地运到指定的倾倒点。
这项工作不仅肮脏,而且极度消耗体力。
混杂着泥浆和石块的手推车沉重无比,每一次推动,都让他养尊处优的肥胖身体发出痛苦的呻吟。
汗水浸透了他那身破烂的兽皮衣,与泥土混合在一起,在他身上结成一层恶臭的硬壳。
然而,比肉体折磨更让他痛苦的,是精神上的巨大落差和毒蛇般啃噬着他内心的嫉妒。
他看到,在他眼中的乡下穷小子李向宾,此刻却成了工地上最耀眼的明星。
李向宾似乎有使不完的力气,他一个人就能扛起两根沉重的地基木桩,这几乎是五个女人才能完成的工作量。
他憨厚的脸上总是挂着满足的笑容,每一次将重物稳稳地放在指定位置,都能引来周围女人们一片由衷的赞叹。
“向宾哥你好厉害!”
“哇,你的力气真的好大!”
这些赞美,像一根根烧红的钢针,狠狠扎进赵德龙的心里。
而最让他无法忍受的,是那个叫小梅的女人。
小梅长相普通,身材微胖,在赵德龙过去的世界里,是那种他连正眼都不会瞧一下的类型。
可现在,这个他看不上的女人,却成了李向宾身边最殷勤的追随者。
每当李向宾干得汗流浃背,停下来休息时,小梅总会第一时间端着一碗温热的、加了些许蜂蜜的水跑过去。
“向宾哥,快喝点水,别累坏了!”小梅的声音温柔得能掐出水来,她看着李向宾的眼神,充满了毫不掩饰的崇拜和爱慕。
李向宾这个老实巴交的年轻人哪里经受过这个?
他总是涨红了脸,局促不安地接过水碗,一边大口喝着,一边结结巴巴地说:“谢……谢谢你,小梅。我不累,真的。”
“怎么会不累呢!你都干了这么多活了。”小梅会拿出自己缝制的手帕,想要帮他擦汗,又觉得不好意思,便递过去,“向宾哥,你真是个好人,又老实又能干。”
李向宾被夸得头都快埋到胸口里了,只是嘿嘿地傻笑。
这一幕幕,在不远处推着泥车的赵德龙看来,简直比用鞭子抽他还要痛苦。
“凭什么?那个土包子,那个除了有一身蛮力什么都没有的废物!凭什么能有女人对他这么好?还是主动投怀送抱!老子当年在蓝星的时候,什么样的嫩模没玩过?那些女人哪个不比这个小梅漂亮一百倍?”
“这个贱女人!眼睛瞎了吗?看不到我赵德龙的‘成熟魅力’吗?老子虽然现在落魄了,但骨子里还是那个一个月收租几十万的成功人士。她竟然去讨好一个臭送外卖的?”
“还有李向宾这个杂种!以前跟在我屁股后面,我让他往东他不敢往西!现在倒好,成了英雄了?还‘向宾哥’?我呸!等老子夺了权,第一个就把你阉了,让你去给异兽当饲料!”
他越想越气,推车的动作也变得粗暴起来,车轮碾过一块石头,整车泥土“哗啦”一下翻倒在地,溅了他满身满脸。
“废物!”不远处监督的秦岚冷冷地吐出两个字,眼神中充满了鄙夷。
赵德龙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他想反驳,想咆哮,但看到秦岚身后那两只手持钢管、眼神不善的金丝猴卫兵,他只能屈辱地低下头,默默地用手将地上的泥土重新捧回车里。
指甲缝里塞满了湿冷的泥,这股屈辱感让他几乎要发疯。
更让他绝望的是,他发现林风完全看穿了他的心思。
每当他试图靠近那六个核心女人,想再次施展他那套油腻的话术时,林风的目光总会像幽灵一样飘过来,让他如坠冰窟。
而当他晚上想要在自己的窝棚里偷偷藏匿一些工具,或者观察庇护所的防御漏洞时,天空中总会有一个黑影盘旋。
那是被林风驯服的辉翼冰隼。
赵德龙不知道,就在他第一次试图搭讪糖宝失败后,林风就已经在警惕他了。
与赵德龙的地狱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李向宾的天堂。
自从来到庇护所,李向宾感觉自己的人生就像做梦一样。
他不用再担心下一顿饭在哪里,不用再看房东的脸色,更不用再每个月把辛辛苦苦赚来的血汗钱打给那个只会压榨他的家庭。
他有了一个“大哥”,一个真正关心他、保护他的大哥。
林风兑现了他的承诺。他没有让李向宾和赵德龙一样住在潮湿的窝棚里,而是直接让他在主楼一层的、已经建好的一个房间里住了下来。
虽然房间里只有一张简易的木床,但坚固的墙壁和能够遮风挡雨的屋顶,对李向宾来说,已经很不错了。
他每天都充满了干劲。
他喜欢这种用汗水换取成果的感觉。当他看到一栋栋房屋的墙体在自己手中拔地而起时,这种巨大的成就感让他感到无比的充实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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