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刚刚击溃了数路明军主力、风头正劲的“闯王”李自成而言,开封城就像一枚华丽而坚硬的钉子,死死地楔在他的霸业版图上。拿下开封,就等于一巴掌打碎了明朝在中原的脸面。所以,从崇祯十四年(1641年)底开始,李自成的目光就死死锁定了这里,志在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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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开封不是一块任人宰割的肥肉。
它城高池深,守将陈永福、巡抚高名衡都不是庸才,他们知道一旦城破,自己绝无活路。于是,一场明末最惨烈的城市攻防战拉开了序幕,前后竟上演了三次。
第一次(1641年2月-3月):闪电突袭,无功而返。
第二次(1641年12月-1642年2月):全面围攻,血海深仇
也正是在这次围攻中,发生了改变战局走向的一件事:李自成亲临前线督战,被守将陈永福之子陈德,一箭射中左目!
这一箭,几乎要了李自成的命。虽侥幸未死,但他从此眇了一目。身体的剧痛与颜面的扫地,化为了对开封守军,尤其是对陈永福父子刻骨铭心的私仇。
第三次(1642年5月-10月):终极围困,绝望死局
到了这一步,双方都已骑虎难下。李自成在击溃明朝最后的援军后,麾下兵力据称已达百万,将开封围得水泄不通。而城内,在经过近五个月的围困后,已到了“人相食”的惨烈地步,有战斗力的士兵不足两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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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或许有看客心生疑窦:百万大军围困孤城,守军不过两万,兵力如此悬殊,怎会演变成旷日持久的僵局?若换作李云龙来指挥,怕是搬起石头也能砸开开封城门了吧!
这正是历史的有趣之处。李自成大军的问题,就出在这“百万”二字上。
其一是,兵力虚胖,核心战力稀薄。李自成的百万之众,实为“流寇”本色。其真正的钢铁脊梁,不过是早年几起几落中锤炼出的三万左右老营人马。其余绝大多数,皆是“迎闯王,不纳粮”口号感召下,为求一口活命粮而蜂拥入列的饥民流众。他们虽憎恨这吃人的世道,却更像一股盲目的洪流,缺乏锻造一支铁军最核心的要素——坚定的共同信仰。
当战争的残酷远超一顿饱饭的诱惑时,乌合之众的本质便会暴露无遗。没有信仰的军队,可以势如破竹于顺境,却很难死战不退于逆境。
其二是,在李自成兵临开封城下之前,他已俨然成为了大明王朝的 “宗室刽子手”。根据《明史》、《明实录》等史料记载,自崇祯十四年(1641年)起,至开封被围之前,死在他手上的明朝亲王至少有三位,其覆灭过程触目惊心:
1.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攻陷洛阳,杀了福王朱常洵。这位福王朱常洵,是万历皇帝最宠爱的儿子,其人在洛阳口碑极度负面。贪婪吝啬,肥己虐民。洛阳饥荒仍大肆搜刮,府中财宝如山,却不愿出钱赈济守城。被李自成军队捕获后,李自成下令“刳其血,和鹿醢尝之”,谓之“福禄宴”,将其残忍处决。
此举震动天下,标志着起义军从流寇向弑君者的质变。
2.崇祯十五年(1642年)初,攻陷襄阳,杀了襄王朱翊铭。襄王朱翊铭在襄阳口碑平庸或略有负面。无突出恶行,但也无善举。城破时曾跪求饶命。李自成俘获襄王朱翊铭后对襄王说:“吾欲借王头,使杨嗣昌以陷藩伏法。”意思是,杀了你,就能让负责围剿我的督师杨嗣昌因为“藩王陷落”的失职之罪而被朝廷处死。
果然,杨嗣昌听闻此讯后,畏罪自杀(亦说绝食,忧惧而死)。襄王亦被杀。
(注:杀襄王这段,历史真相是张献忠所为,这里为了情节需要,反正都是农民起义的队伍,所以嫁接到了李自成身上。)
3.崇祯十四年(1641年)二月,攻陷汝宁,杀了崇王朱由樻。这崇王朱由樻在汝宁口碑要好得多。史书描述他为“性仁厚”、“礼士爱民”。这意味着他对待读书人和百姓的态度相对宽和,没有留下横征暴敛、欺压良善的恶名。
在李自成大军压境时,他与时任保定总督杨文岳并肩作战,共同坚守汝宁城。城破时,他也表现出了宗室的气节,没有屈膝投降,而是与杨文岳一同被杀。这种“死社稷”的行为,在注重气节的古代,是会得到同情的。
然而,最终李自成还是选择了处死他,史学家分析,原因在于:
明朝亲王,作为朱明王朝在地方的最高代表,本身就是起义军要推翻的核心政治符号,而且亲王府累积的财富也是起义军重要的军饷来源。
再说任何一个活着的亲王,都可能被明朝残余势力拥立,成为新的政治核心——由此可以看出,李自成此时已经有了自立为帝的念头。
像福王这样的亲王,是这种腐朽的典型代表,杀之人心大快。而像崇王这样个人品行尚可的亲王,则成为了时代悲剧的缩影——他个人的些许美德无法扭转整个阶级的罪恶,最终也被历史的洪流所吞噬。
他的死,恰恰证明了那场革命的彻底性与不可避免的残酷性。
而李自成这种不加区分、一概屠戮的王室政策,虽然在短期内凝聚了民心,宣泄了愤怒,却也如同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它让每一个朱明宗室都清醒地认识到:投降是死,抵抗亦是死,不如拼死一搏,尚有一线生机。
正是这种源于绝望的共识,为他在开封城下,铸就了最为坚固的抵抗意志——他亲手将下一座城池,变成了自己必须面对的、最为顽强的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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