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既已有家室,为何还要来勾引我女儿,难道让我女儿做妾不成?”屋子里回荡着教主的吼声。
这个问题可不好回答,杨知恒本就心中有愧,一时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教主见他语塞,愈发愤怒,叫道:“说话呀,你不是要讲道理吗?”
“请问阁下,想让嫣儿嫁去何等人家?”杨知恒忽然轻声问道。
“她...........”教主语气一顿。
脑中转了几下,忽然发觉这个问题他也回答不了,白莲教虽在民间大行其道,但是归根结底,并不像释、道两家那样,成为主流,加上官府打压,不客气的说,就是个邪教,邪教教主的女儿,想嫁到权贵人家做正妻,那是绝无可能的。
可是让女儿嫁个普通农家,别说女儿,就是他自己也不愿。
杨知恒仔细观察教主表情,见他面色变幻,顿时心里一定。
趁热打铁道:“在下的第二个问题,贵教前仆后继的造反,究竟是为什么?莫非阁下想做皇帝?”
教主更加回答不了,白莲教造反已经成为习惯,毫无政治纲领,纯粹是为了造反而造反,平日里口号喊得山响,却没人想过,就算造反成功,他们这些人到底要做什么?
“自然是建立一个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衣穿的太平世界”教主强撑着说道。
“很好,那你要如何做到?”杨知恒冷笑着问道。
“杀光贪官污吏,天下自然就太平了”
“若按你的说法,高迎祥张献忠倒是没少杀人,天下怎么没见太平?”
教主彻底没话了,恼羞成怒之下,吼道:“难道你就知道?”
“巧了,我还真知道”杨知恒笑道。
“你有什么办法?”教主叫道,语气中带着丝丝缕缕的不甘。
“现在我就是原原本本的告诉你,你也定然会说我胡说八道,所以教主阁下不妨慢慢的看,看我是如何实现天下太平的”
杨知恒上前一步,轻声道:“教主,我可以答应你一件事,嫣儿跟了我,我绝不会让她受委屈,等到有一天,天下太平了,我允许你在一定规矩下自由传教,你看如何?”
教主蹙眉看着他,冷冷问道:“就算你得了天下,你不怕我造反?”
杨知恒哈哈大笑:“百姓都人人有饭吃、有衣穿了,又何必跟着你造反?”
见教主面有不甘之色,杨知恒轻轻的说道:“教主整日价东奔西走,志在天下,有没有想过,一旦有个万一,嫣儿该何去何从”
轻飘飘的一句话,就像一支箭镞,从天而至,准备命中了教主心坎。
倘若真的有一天,他被官府抓到,刑场上的一刀肯定是免不了的,但是他死就死了,他的妻女才是真正坠入了地狱,被送进教坊司(注1),任人糟蹋,想想就心疼的要命。
教主目光闪烁,半晌后,忽然笑了起来:“你这家伙果然口舌便给,名不虚传,不如你加入我教如何?我把嫣儿许配给你,把教主之位也传给你,我教教众百万,只需振臂一呼,必天下景从,到时候.................”
“到时候咱们两一起去菜市口,一同被千刀万剐,嫣儿送入教坊司,百姓人头滚滚、血流成河?”杨知恒冷笑着说道。
“徐教主,你要造反就去造反,在下就不奉陪了,不过嫣儿我要带走”
教主没想到他说话丝毫不留情面,屡屡折了自己面子,不由得有些恼羞成怒。
“我要是不许呢?”
“你不会不许”杨知恒目光炯炯的看着徐教主,两人目光相触,如有火花闪过。
“徐教主,你不如来帮我,我的条件不变,等到将来天下太平,我允许你传教,白莲教从此正大光明,你的武功足可开宗立派,到时立一宗门,发扬光大,不比你如今东躲西藏强得多?”杨知恒语气更加诚恳,看在徐嫣的面子上,劝他几句。
而且白莲教能历经几百年,而始终存在,自有他生存的土壤,就算将来得了天下,杀是杀不完了,还不如合作。
徐教主半晌说不出话来,只是目视着前方,呼吸极轻,呆立不动。
杨知恒见他发愣,也不想多说,在他身后作了个揖,轻轻退出了屋子。
外面暮色如墨,月光如洗,城内的灯火次第亮起,南京城似乎变成了昏黄色,在灯火和月色间,数不清的屋顶层层叠叠,一直延伸到远方。
“知恒哥哥................”头顶忽有人叫,声音娇媚婉转,带着几分喜悦。
杨知恒嘴角高高勾起,这是徐嫣的声音。
他抬头看去,只见屋顶一个窈窕的人影,正坐在瓦脊上挥手。
“你上那么高干什么?快下来”他提高声音喊。
“这里好美,知恒哥哥,你快上来”上面徐嫣清脆的声音响起。
“哦,好,你等我”杨知恒童心忽起,跑到围墙那边找了架梯子。
爬上房顶,坐在徐嫣身边的时候,杨知恒的心终于安了下来。
徐嫣没有回头看他,只是抱膝坐在屋脊,身子慢慢的歪过去,头靠在他肩上。
沉默良久。
“知恒哥哥,这里好美,我们能常来看吗”她柔声问道。
“好”杨知恒心里软得厉害。
“你要一辈子对我好”
“好”
“无论遇到什么事,也不许不管我”
“好”
月色愈发温柔,把他们依偎在一起的影子拉长,夜风吹来,徐嫣的长发扬起,影子就像一面旗帜在飘。
杨知恒脱掉外套,披在她身上,搂住她肩膀,脸颊在她头顶蹭了蹭,望着下面柔声道:“嫣儿你看,我们可以高于这世上的一切,但是一定低于彼此”
徐嫣身子一僵,良久后伸手紧紧搂住他腰,几乎要钻进怀里,重重说了一声:“嗯........”
语气略带着哽咽。
(注1、《大明律?刑律?谋反大逆》:凡谋反及大逆,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其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或入教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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