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庆历三年的上半年,大宋的朝局表面上异常平静,但实际上旧党一轮轮猛厉的攻伐早就盘弓错马、蓄势而动,代表双方冲突焦点的“庆历五大案”即将爆发。
一边是树大根深的旧党官僚,一边是有着皇帝做后台的革新派,谁会笑到最后呢?
这第一个案子是“公用钱案”。
庆历三年七月,夏竦的老下属陕西四路马步军都部署郑戬首先发难,弹劾知渭州张亢“挪用公用钱”,弹劾知庆州滕宗谅之前在知泾州任上“枉费公用钱十六万缗”。这件事情仿佛打开了某个开关,随即御史台全员都行动了起来,多位御史联名上书弹劾两人贪污,开始了猛烈的抨击。
张亢、滕宗谅这两个人都是范仲淹在西北的忠实部下,张亢是曾取得过兔毛川大捷的名将,滕宗谅字子京,也就是范仲淹后来所写《岳阳楼记》里的人物,这两人都是新政坚定的支持者。
什么是公用钱呢?简而言之,就是拨付给一方政府的公务专项经费,专门用于招待、宴请、车旅等公务活动。每个州府的公用钱数额不等,多的可以有五千贯,少的也有两百贯的,这些钱本来不许做其他用途,但是由于当时没有全国联网的发票制度,所以下面的人经常是虚报、挪作他用,久而久之,这也成了大家都默认的成规。
平时你不说我不说,突然之间就把矛头直指革新派成员,明显这是旧党在对新政开刀。但是皇帝不了解这些,庆历时期财政入不敷出,后宫都在节衣缩食减少支出,现在居然又听说这些守边的将领大手大脚私吞公款,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一时间皇帝震怒,下令太常博士燕度前往西北严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范仲淹站了出来给两个老部下辩解,说滕宗谅是被诬告的,因为这十六万贯钱里面有十五万是泾州军队里面各级军校一起花掉的,不能把钱都算在一个人头上;而张亢就是个莽撞人,平时也没有什么大错。
因此,范仲淹请求朝廷看在这两位都立有大功的情面上,先查勘账目,如果账目基本清楚,派使者申斥训诫他们即可,如果账目有问题,再酌情处理。皇帝听后也连连点头,吩咐就按范仲淹说的办。但皇帝不知道的是,此时事情已经变得不可操控,因为早先派去查案的那个燕度是个标准的旧党,是老宰相吕夷简一手栽培、现任宰相章得象一步步提拔起来的。
燕度可不是个善茬,他一到西北,就把案件稍有牵涉的所有人都抓了起来,以至于把邠州各个县的监狱都填满了。他作势不把张亢、滕宗谅搞倒不罢休,在他的严刑审理下,案件越牵扯越广,包括当时的枢密副使韩琦和名将狄青在内的很多大臣都被问责,而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点,都是支持变法的革新派。
哪知道正在查案期间,滕宗谅这边又出了幺蛾子——他居然把账本都给烧了!原来滕宗谅眼看把朋友故旧都拉扯进了监狱,于心不忍,觉得一人做事一人当,就趁着有人探监的时机,让下属偷偷找到他私藏起来的账目,干脆一把火烧掉了事。
第二天,当燕度再次提审的时候,滕宗谅霸气十足地供认,说是账目已经烧无对证、查无可查;至于公用钱去向,他只承认自己花了三千贯,用于招待周围蕃部首领了。
这简直是太无法无天,燕度当场气得火冒三丈,惊堂木摔得震天响,“连击衙案”。他把滕宗谅打了一顿板子,直接锁入了重刑大牢。
燕度又在西北细细查访了三四个月,始终未能查实张亢、滕宗谅两人贪污的实据,但他就是咬死了滕宗谅,说他“焚烧证物、蔑视朝廷法纪”。事到如今,那么该怎么处理这两个人呢?范仲淹建议薄惩即可,不能因为小过失就去罚有大功者,那样会让守边将士心寒。
皇帝采纳了范仲淹的建议,于庆历四年(1044年)正月,下旨贬张亢为四方馆使、本路钤辖,滕宗谅降一级官阶,贬知虢州(今河南灵宝)。但是这样的处理,尤其是对滕宗谅的从轻,立即遭到御史台的强烈反对,御史中丞王拱辰、监察御史里行李京等人都纷纷上书表示:“长此以往法度废弛,以后会有更多的人争相效仿去牟利,国将不国。”同时还都纷纷以辞职要挟。
无奈之下,皇帝只好重新下旨将滕宗谅贬到蛮荒之地岳州(今湖南岳阳)。这就是皇帝此时的困境,处罚吧,影响新政的施行,不处罚吧,马上一定会有人拿着由头要挟朝廷。而咱们的赵祯不是一个能够直面冲突的性格,对于旧党千奇百怪的反弹,他根本不能用强力硬压下去,这就让新政的施行步履维艰。
在这之后的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了巴陵郡。他倒没有显得多么沮丧,而是勤于政务,认真治理辖地,到了第二年的时候,“政通人和,百废俱兴”,他就腾出手来重修了一个旅游景点——岳阳楼,并给范仲淹寄去一幅楼景的画卷,请“作文以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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